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9〕1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0-02-2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9〕11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9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09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2009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
為深化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盤錦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特制定2009年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
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8萬人。其中城鎮職工40萬人,比上年新增2.5萬人,參保率90%;城鎮居民18萬人,比上年新增3.2萬人,參保率90%。
2.將全市2.7萬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保范圍;制定困難企業在職職工參保方法,對年齡較大、再就業困難的在職職工,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納入城鎮職工醫保范圍,其他在職職工可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全面啟動在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
3.農村常住人口新農合2009年參合人數達到48萬人,參合率達到99.8%。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
1.全面落實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每人每年補助80元的政策。
2.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分別提高到本市上年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左右。
3.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在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提高到75%以上和60%以上。
4.新農合繼續實行門診統籌和住院統籌相結合的補償模式,實際住院補償比例比2008年提高5個百分點。
5.積極探索開展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試點。
6.參加醫療保險的未成年城鎮居民住院不設起付標準。
7.實施醫療保險“一卡通”工程,建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結算業務信息交換平臺。
8.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提高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的政府資助水平,加強醫療救助制度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制度之間的銜接。
9.切實提高保障能力和待遇標準。對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進行調整,降低參保職工住院治療的個人負擔比例。在癌癥等大病種,肝炎、結核病等傳染病種,心血管介入治療等疑難雜癥病種上降低個人負擔,調整后的參保職工住院治療(包括定點醫院、轉外、門診慢性病及治療型家庭病床等各類住院治療)的個人負擔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城鎮職工醫保在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以上。開展門診慢性病鑒定工作,使參保人員享受到門診大病和慢性病門診補助。同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中70周歲以上老人、建立家庭病床等群體降低門檻費,起付標準下調;新增慢性病病種30種,同時提高部分慢性病的補助標準;增加單病種結算種類。對患大病、重病患者個人負擔較重的,給予60%補助。取消藥品目錄中部分用藥適應癥限制。制定農民工參保政策及管理辦法,積極推動農民工參保工作。
二、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一)根據國家基本藥物制度規定,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09版)。
(二)年底前實現縣級以上醫療機構使用藥品100%納入省級集中采購。
(三)年底前在30%的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包括實行省級集中網上公開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
(四)貫徹執行國家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
1.制定并實施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方案,建設2個縣級醫院(含中醫院)、4個中心鄉鎮衛生院、8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貫徹執行國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標準。
(二)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
1.在農村醫療衛生機構中選拔具有中專(中專同等學歷)或醫學大專學歷的醫生74人接受成人醫學專科或本科學歷教育;培訓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335人,培訓社區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421人。
2.健全和完善相關措施,積極推進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一年政策的落實。
3.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對50名住院醫師進行規范化培訓。
4.制定鼓勵高校醫學畢業生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政策。
5.啟動實施免費為基層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和招聘職業醫師計劃。
(三)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
1.貫徹政府對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人員和業務經費的補助政策,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人員績效工資制度。
2.落實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補助政策。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一)啟動建立居民健康檔案等9類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檔案規范化建檔率達到50%左右,5%的農村居民試點建檔率達到5%。
(二)對15歲以下的人群補種乙肝疫苗。
(三)對35-59歲農村婦女生殖道感染、乳腺癌和宮頸癌等常見病進行檢查。
(四)為全市農村生育婦女免費提供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孕中期超聲篩查、住院分娩補助、產后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服務。
(五)為200例貧困白內障患者免費開展復明手術。
(六)在全市建立、完善免疫信息化管理,實現市、縣、鄉、(鎮)街道(社區)網絡化。
(七)支持建設農村無害化衛生廁所1900座。
(八)為結核病患者提供免費檢查和抗結核藥物治療,結核病人發現率達到75%以上,治愈率達到85%以上。
(九)加大艾滋病監測力度,落實各項綜合干預措施。
(十)落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不低于15元。
(十一)對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等慢性病高危人群進行指導,對35歲以上人群實行門診首診測血壓,對確診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定期進行隨訪。
(十二)加強重癥精神疾病管理,對轄區重癥精神疾病患者進行登記管理,在專業機構指導下對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進行治療隨訪和康復指導。
(十三)對轄區老年人進行健康指導服務。
五、穩步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一)縱向整合醫療衛生資源
1.繼續完善區域衛生規劃,整合油地、城鄉衛生資源,統籌調整公立醫院布局和結構,明確各地區公立醫院的設置數量、布局、床位規模、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和主要功能。
2.以城市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為依托,以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為重點扶持對象,通過托管或技術協作等多種方式建立長期對口支援關系,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縱向延伸。探索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
(二)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
1.研究擬定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適當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政策預案,使公立醫院逐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進行補償。
2.研究對傳染病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3.完善有利于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財政投入補償政策、基本藥物政策和醫療保障政策。
(三)強化政府對公立醫院的監管
1.以醫院信息系統和電子病歷為重點,加快公立醫院信息化建設。
2.建立完善公立醫院質量監管和評審評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