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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主題分類: 市政府辦文件
發文機關: 盤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標  題: 盤政辦發〔2007〕9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規劃的通知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 2008-10-16
主 題 詞:

盤政辦發〔2007〕9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8-10-16 瀏覽次數:183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盤錦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規劃

    為指導和推動全市第二輪修志工作規范、有序開展,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國務院第467號令)有關規定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遼寧省第二輪修志工作規劃的通知》(遼政辦發〔2007〕6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 指導思想與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構建依法修志的新局面,為促進全市經濟可持續發展提供歷史借鑒、智力支持和信息服務。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修志。把全面貫徹落實《地方志工作條例》與第二輪修志緊密結合起來,各級政府及其地方志工作機構依法履行領導、主管職責,社會各界依法參與和提供支持,著力形成依法修志的長效機制,實現地方志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堅持存真求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全面、客觀、準確地記述我市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展歷史進程及其經驗教訓;秉持“志乃信史”的嚴肅、科學態度,為實現全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和構建和諧盤錦提供有價值的借鑒。

    堅持質量第一。把精品意識貫徹到第二輪修志工作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健全并嚴格落實志書質量控制體系,努力推出思想性、科學性、資料性相統一,時代特色和地方特色鮮明,具有重要存史價值和應用價值,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修志成果。

    堅持改革創新。在繼承傳統的基礎上力求創新,探索開創地方志工作適應時代需求和現代信息技術進步,更好地發揮“存史、資政、育人、興利”作用的新路子,不斷豐富和發展地方志工作的理論與實踐,增強創新能力和工作能力。

    堅持修用并舉。緊緊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找準結合點、切入點,積極開發利用地方志資源,拓寬讀志用志領域,努力實現地方志的實踐性、公利性價值,形成修用結合的良性互動機制。

    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各級地方志機構和隊伍建設,健全、穩定縣區修志機構,弘揚“求實、創新、協作、奉獻”精神,培養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學習型”的地方志工作隊伍。

    二、編修任務

    (一)編纂地方志和專業志

    續修《盤錦市志》。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并參照社會分工及學科分類,《盤錦市志》(1991-2005)規劃設置3卷,總規模為300萬字左右。

    續修縣區志。各縣區志原則上為單卷本,文字量60-80萬字。同時,各縣區要鼓勵和提倡編修鄉(鎮)、村志,積極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

    編纂專業志。在編修市、縣區地方志的同時,按照“提倡、引導、規范”的原則,提倡有條件的市及縣區直屬部門和各事業、企業單位編修部門志、行業志、企業志、院校志等。編纂方案須報本級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備案,納入統一管理。逐步構建和完善以市、縣區志為主體,以各類部門志、行業志、企業志、院校志和社會各界志書為補充的盤錦地方志體系。各級政府地方志辦公室要加強對社會修志活動的指導和管理。

    (二)編纂地方年鑒和地情書

    編纂年鑒是地方志工作的有機組成部分。根據《地方志工作條例》有關規定,配合第二輪修志工作,市、縣區地方志辦公室要做好地方綜合年鑒的編纂出版和管理工作,著重提高編纂質量,增強服務功能,探索形成依法修鑒、鑒為志用的新機制。《盤錦年鑒》每年編纂一卷;縣區年鑒原則上至少2年編纂一卷,有條件的縣區應每年編纂一卷。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有計劃地選擇若干課題,開發利用方志資源,組織編纂各類地情書。

    全市第二輪修志工作原則要求5年內全面完成,最遲到2012年末結束本輪修志。

    三、編纂規范及要求

    (一)志書名稱。市、縣區志必須冠以規范的行政區域名稱,標明斷限。如《盤錦市志》(1991-2005)。各部門編纂的專業志要貫以市名、縣區名,同時標明斷限。如《盤錦市財政志》(1986-2005)。

    (二)續修志書的斷限。續修志書的上限一般應承接前志的下限,對一些有時間接續性的工作,為反映事物的完整性及其發展脈絡,時間可適當上溯。本輪志書的下限至2005年。

    (三)志書體例。志書體例采用述、記、志、傳、圖、表、錄等多種體裁,以志為主。對正文未能充分記述的一些重要事類可作專題記述,適當增加專題記述等體裁的運用。關于述體中“述”與“論”的問題,應堅持如實記述,述而不論,寓觀點于資料、記述中。

    (四)入志人物。人物入志堅持“生不立傳”的原則,對有重大影響、突出貢獻或有代表性的在世人物,可在相關部分采用以事系人或人物簡介的方式加以記述。人物簡介和人物表(錄)的收錄標準應嚴格掌握。

    (五)堅持志書編纂質量標準。編纂志書應當存真求實,全面、客觀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狀況。編纂的志書應觀點正確、內容真實、資料翔實、體例嚴謹、行文規范,數字準確無誤,突出時代特征與地方特色。

    (六)加強資料征集工作。市、縣區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向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及個人征集地方志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依法提供支持。續志斷限內行政區劃和隸屬關系發生變化的,有關地區和部門應從大局出發,主動協調配合,積極提供資料等支持。

    (七)嚴格遵守保密規定。有關軍事、民族、宗教、政法、科技、涉外等方面以及其他涉密內容,必須符合黨和國家有關規定和法律法規要求,并請相關部門審定把關。

    (八)加強修志檔案管理。對修志中收集到的各類修志資料(文字、圖表、音像、實物等),由各級政府地方志辦公室指定人員妥善保管,不得損毀、丟失;修志完成后,依法移交本級檔案館保存管理,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出讓、轉借。

    各級各類地方志書應在出版后3個月內,依法報送上級政府地方志辦公室備案。

    四、有關要求

    (一)市、縣區政府要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第二輪修志工作的領導。各級政府必須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完成本級志書編修工作。要繼續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持、地方志辦公室組織實施”的編修工作體制,落實“一納入、五到位”要求,即把地方志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政府議事日程,確保領導到位、機構到位、隊伍到位、經費到位、條件到位;科學制訂地方志工作規劃,加強對地方志工作重大問題的研究;地方志工作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按照我市“十一五”規劃支持文化事業發展的部署,加大投入力度;落實主管領導責任制,加強對地方志工作的經常性指導,及時協調解決修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第二輪修志任務落到實處。

    (二)各級政府地方志辦公室要強化指導和服務意識,切實承擔本行政區域地方志工作職責。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精心編制修志規劃和實施方案,為第二輪修志提供科學、規范的指導和依據;認真組織實施地方志書、地方綜合年鑒編纂出版工作,加強指導和督促、檢查。開展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業務培訓,組織專家會審、難點攻關,著力提高隊伍素質和志書質量;積極開發、利用方志資源,把修志與讀志用志和建設“地方文獻”、“地情資料”、“區域研究”三個中心結合起來,在創新與服務中不斷增強方志工作的生機與活力。

    (三)市、縣區志各承編單位要成立編纂委員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編修任務高質量按時完成。編纂委員會主任由本單位主要領導擔任,并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修志工作;選配具有較高政治、業務素質和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熟悉情況、精通業務、文字功底較強人員擔任主編,配備編寫人員,組成編寫班子;積極創造和提供必要的條件,切實解決修志經費、辦公設施等保障問題;科學制定編纂方案,實行以“定任務、定質量、定時間、定獎懲”為內容的承編責任制,認真按計劃組織實施;加強檢查、督促,及時解決修志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堅持質量把關和審查驗收制度,認真做好所承編志稿送審前的審查把關工作。

    (四)承編《盤錦市志》(1991-2005)的市直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按照《盤錦市志》(1991-2005)篇目設置和承編任務及《盤錦市第二輪地方志編纂工作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責任落實、隊伍落實、方案落實、培訓落實、保障落實和工作指導落實,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續修工作全面展開。市志各篇凡涉及兩個以上承編單位的,由牽頭單位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工作,其他承編單位要服從統一調度,密切協商溝通,共同完成編修任務。

    (五)建立健全并嚴格落實志書質量控制體系,切實把好第二輪修志質量關。各級政府及其地方志辦公室、各承編單位要堅持和完善主編責任制、質量考核責任一評三審制、督查通報制等工作制度,規范編纂、評審程序,嚴格執行審查驗收制度。市、縣區志經本級地方志編纂委員會審查驗收后,市志須報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批準;縣區志須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批準。未經審查批準的志書一律不允許出版發行。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本規劃提出的編修任務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確保第二輪修志工作的落實。市政府地方志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檢查和具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