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0〕2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范全市重點領域招商項目協調溝通機制意見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0〕2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批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范全市重點領域招商項目協調溝通機制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規范全市重點領域招商項目協調溝通機制的意見》批轉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關于規范全市重點領域招商項目協調溝通機制的意見
為規范全市招商引資工作,進一步明確重點領域招商項目洽談、簽約、落地過程中各縣區、經濟區和有招商任務的業務局(以下簡稱招商局)及相關部門的職責與工作程序,提出如下意見:
一、市政府授權各招商局代表市政府與企業簽訂合資合作協議,主管副市長根據所需以市政府業務會議形式召集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部門及興隆臺區、雙臺子區議定合作項目選址、用地、投資規模、相關政策等事宜。
二、雙臺子區、興隆臺區與企業簽訂的地產項目、服務業項目、旅游項目需在協議簽訂前征求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部門意見。
三、招商簽約項目落戶在兩縣和經濟區(即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的,如需要給予優惠政策,由主管副市長研究確定。
四、重大項目由市政府召集有關部門、招商局、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集體研究通過。
五、凡涉及土地整理或單體拆遷的項目,由項目所在的縣區、經濟區負責地上附屬物拆遷和地下管線清理工作。選址在城市規劃區的項目,有特殊情況的由市住建委、市綜合執法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油田辦負責地上附屬物拆遷和地下管線清理工作。所有涉及地上附屬物拆遷和地下管線清理的地塊必須達到凈地出讓條件。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要盡快落實土地整理費用預決算的審核工作。
六、明確縣區、經濟區、市直部門為項目合同簽訂后推進落實責任主體,主管副市長為項目跟蹤服務第一責任人,全權、全程做好項目洽談、簽約、審批、開工等推進過程相關協調服務工作,確保項目按期開工建設。
七、各類招商引資項目需根據約定的土地總體出讓價款按一定比例(10%—20%)繳納履約保證金,并確保保證金按約定足額繳納;協議中如約定外資投入,未能按照約定按期足額繳付外資的,項目合資合作協議自行解除。特殊情況可一事一議。
八、為調動縣區、經濟區和各招商局的積極性,招商考核各項指標不重復計算,招商局和縣區、經濟區按照以下比例分劈分值:
1.國內外知名企業或上市公司投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5:5分劈。
2.國內外知名品牌投資的大型商貿、酒店且建筑面積超過8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項目及重點大項目,按6:4分劈。
3.如有項目服務不到位情況,經確認可取消劈分資格,全市通報批評。年末由主管副市長和招商局投票,評出服務環境最佳的縣區、經濟區,給予適當獎勵。
九、各縣區、經濟區及各招商局要結合各自招商職能,突出招商主題和重點,制定年度招商計劃,科學規劃和包裝項目,招大商、引名企。注重在項目洽談中與市發改委、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部門進行溝通、協調,及早明晰區域產業定位、相關政策。同時,加大工業、旅游、商業、五星級酒店、溫泉開發及其它有稅收、有拉動作用的產業項目招商力度。原則上市住建委、市外經貿局、市服務業委可選擇一些地產項目,其它招商局一律以工業和其它產業項目為招商重點。
十、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要加大對各縣招商項目用地規模、價格監管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率。
十一、市發改委、市人社局、市外經貿局、市監察局、市統計局、市住建委、市經信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等職能部門要做好考核及協調服務工作,發揮考核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十二、本意見具體條款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