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0〕2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鼓勵重大現代服務業項目投資的政策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0-12-13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0〕2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鼓勵重大現代服務業項目投資的政策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吸引國內外知名企業來盤錦投資重大現代服務業項目,打造現代服務業發展中心,加快推進濱海新盤錦目標,現就鼓勵重大現代化服務業項目投資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適用范圍
各項扶持政策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新引進的以下重大現代服務業項目:即國內外上市公司、知名企業投資的大型商貿項目、建筑面積在8萬平方米以上的商業綜合體項目、五星級酒店項目、大型旅游及游樂項目、現代物流業項目、大型農貿市場項目、溫泉開發項目、大型會展中心項目、文化產業項目、高等院校和以全額外資形式注入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等。
二、實行土地政策支持
新引進重大項目的用地、土地征收補償及上繳的土地各項費用,由市政府籌措資金并完成土地前期開發,達到用地條件后予以供地。項目建設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三、設立扶持資金
建立全市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扶持資金,重點用于支持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補助、貸款貼息和獎勵等。成立市重大服務業項目協調服務領導小組,負責該項資金管理。
對于固定資產投資額巨大、稅收貢獻大、產業帶動能力強的特大現代服務業項目,給予更加優惠的特殊政策,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議定。
鼓勵重大現代服務業項目投資政策執行期限暫定為一年。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