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建議提案
> 市政協提案答復
> 2018年
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2018年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政協142市環保局關于建設下游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提案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9-03 | |
主 題 詞: |
政協142市環保局關于建設下游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提案
市環保局關于建設下游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提案的回復
尊敬的董剛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建設下游廢舊電池回收體系的提案》(第142號)已收悉,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注和支持。經我局認真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加大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環保意識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水青山既是自然財富、生態財富,又是社會財富、經濟財富,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自然價值和增值自然資本,就是保護經濟社會發展潛力和后勁,使綠水青山持續發揮生態效益和經濟社會效益。
市環保局不斷開展“四進四送”,向群眾介紹了環保知識,講解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并發放《綠色消費低碳生活手冊》、《藍天工程科普宣傳手冊》和環保購物袋等宣傳品千余份;向廣大農民朋友宣傳了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性、生態農業的環保科普知識,農村環保小常識、節能減排知識等內容;大力呼吁老百姓要及時更新觀念,積極關注環境保護,愛護飲用水源。引導群眾培養愛護環境、保護環境的良好習慣,著力營造人人參與保護環境、愛護我們的家園的輿論氛圍。
二、廢舊電池的收集及處理
盤錦市環境保護局督促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按照《盤錦市城鄉生活垃圾和資源化利用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和要求,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根據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要求,以實際行動積極配合盤錦市委、市政府開展垃圾分類工作,采用“互聯網+智慧分類”模式,建立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垃圾處理系統,并取得了有效地成果。
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實施垃圾分類工作過程中,設置有毒有害垃圾收集箱,收納居民投放的廢舊電池。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專人統一收集有毒有害垃圾,經過專車統一運輸至回收站。有毒有害垃圾進入回收站后,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分揀處理,將廢舊電池單獨儲存;其他有毒有害垃圾進入醫廢車間進行焚燒處理。遠期盤錦京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將按照盤錦市固廢處理能力建設規劃,開展廢舊電池的無害化處理。
三、現已申請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市
按照省環保廳的通知要求,我市計劃將廢鉛蓄電池納入收集和轉移管理制度試點中,擬在轄區內設立一個省級試點企業和一個市級試點企業,嚴格按照要求落實試點期間廢鉛蓄電池收集許可證工作。
1、參與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企業從鉛蓄電池生產銷售電池生產銷售企業、廢舊物資回收企業、具有廢礦物油收集許可證的企業及再生資源產業園區內從事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中選取。
2、落實發放試點期間收集證的企業建立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明確人員責任。下設的收集/暫存點必須在縣區環保部門備案。廢鉛蓄電池收集/暫存點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建立符合要求的暫存庫及下設收集/暫存點,收集廢鉛蓄電池必須建立記錄臺賬,暫存不超過10天。
3、明確收集企業應具備專用的廢鉛蓄電池收集、貯存、運輸(廂式運輸)等工具,并配套建設防滲、防漏、防火應急等環保設施。貯存場所、車輛設立“廢鉛蓄電池收集試點”標識,統一將收集/暫存點的廢鉛蓄電池轉移至暫存庫,暫存庫須建立收集轉移臺賬,每月向市縣區環保部門上報總臺賬匯總表,不必辦理轉移聯單,暫存時間不得超過60天。
4、執行廢鉛蓄電池轉移管理制度,轉移前試點企業應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及時報批廢鉛蓄電池轉移計劃,委托有資質的企業妥善處置收集的廢鉛蓄電池,辦理轉移審批手續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按照省廳的要求,明確在辦理廢鉛蓄電池轉移手續時以“就近處置原則”進行轉移處置工作,降低轉移期間的環境風險。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我們將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全面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努力打造盤錦藍天碧水、灘紅葦綠的生態環境。
盤錦市環境保護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