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建議提案
> 市政協提案答復
> 2020年
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3588 | 主題分類: | 2020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改進盤錦市消費行業預收費現象的提案》第171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11-04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關于改進盤錦市消費行業預收費現象的提案》第171號提案的答復
張微委員:
您在盤錦市第八屆政治協商會議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改進盤錦市消費行業預收費現象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黨組高度重視,現答復如下:
根據《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發卡企業發行單用途商業預付卡應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按照“誰發卡、誰監管”的原則,應由商務主管部門監管。
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三條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條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按照消費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退款。根據監管職權,市市場監管局將聯合有關部門開展預付卡專項整治,依法查處以虛假說明、欺騙性的銷售誘導、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整治檢查工作。
今后請您在各個方面關注我們,提醒我們,幫助我們,感謝您的支持!
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