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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411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簡化托兒費發票報銷程序的建議》第89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3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簡化托兒費發票報銷程序的建議》第89號提案的答復
吳瀟麗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簡化托兒費發票報銷程序的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和市物價局《關于調整托兒所、
幼兒園、學前班收費標準的通知》(盤教發〔2007〕29號)和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盤價發〔2015〕15號),我市托兒費報銷(含建園費、管理費)分為五個檔次:省級示范園每生每月110元,市級幼兒園每生每月100元,一級幼兒園每生每月85元,二級幼兒園每生每月75元,三級幼兒園每生每月70元,由其父母雙方單位各負擔一半。幼兒園的等級不同,報銷的標準也不同。目前,我市城區和鄉(鎮)幼兒園的等級各不相同,辦園條件和師資力量也有一定差別。
經了解,我市市直和各縣區仍在執行盤價發〔2015〕15號文件中“憑級別收據按收費標準報銷”規定,省內除丹東市取消托兒費報銷政策外,其他各市都在憑級別收據按收費標準報銷。如取消憑級別收據按收費標準報銷托兒費政策,需市發改委(物價局)、市教育局和市財政局共同研究、重新論證,提出切實可行的補貼辦法報市政府審批。
綜上所述,將我市公職人員托兒費依據發票報銷的方式改為直接發放的建議暫時還不具備執行條件。
盤錦市財政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