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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
索 引 號: | pjsrmzf-2021-000380 | 主題分類: | 2021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提升我市社區治理水平,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提案》第66號提案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 題 詞: |
對市政協八屆四次會議《關于提升我市社區治理水平,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提案》第66號提案的答復
趙琳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提升我市社區治理水平,推進智慧社區建設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2020年8月,市委、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通過“黨建引領、智慧治理”推進市域治理體系不斷完善、治理能力有效提升的實施意見》等“1+8”文件,就我市提升社區治理水平,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
一、全面打造智慧社區
近年來,我市高度重視運用信息化理念和方式推動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創新,深入開展智慧城市建設,打造“云盤錦”,市級統籌搭建基于數字化智能化的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行政審批平臺,加強信息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健全信息整合共享和信息安全保障制度,打破職能部門數據分割,加快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依法有序推動人口、組織、房屋等基礎信息向鎮街道、村社區開放,實現職能部門業務數據在鎮街道、村社區層面的分級授權和分類共享。
《實施意見》提出,加快推動市域治理與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數字技術應用開發的有機融合。深入實施“互聯網+政務服務”行動,加快政務大數據分析系統建設。加快社會治理模式創新,推進安全監管、社保、醫療、教育、文化、交通、環境保護等領域的智慧化應用,支持城市公用設施、各類建筑、各類管網等應用物聯網實施智能化改造,打造一體化的城市智能感知、運行監控、智能預警、智能決策和聯動快速應對體系。高水平推進?;愤\輸車輛實時監控、?;愤\輸專用通道安全運行。發展智慧社區、智慧交通、智慧環保、智慧養老等智慧民生服務,提升全市公共服務水平。
二、強化社區居民和社會組織參與意識
近年來,市民政局積極引導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治理,連續3年開展了“最美銀發社區管家”推選,培育和樹立社區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典型,發揮老年群體激勵社區老年人老有所為、退而不休、發揮余熱,增強老年人參與社區治理意識,增進老年群體的社區認同感、歸屬感、責任感和榮譽感。以老年群體為帶動,引導社區居民關注和參與社區事務,打造和諧社區。
市民政局以“黨建+”理念為引領,在社會組織中大力宣傳“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政策和要求,樹立社會組織正確的政治方向,充分調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積極性,2021年繼續完成社會組織黨組織由功能型向實體型轉換,實現社會組織黨建全覆蓋,建立社會組織黨建示范基地。重點培育社會治理相關的樞紐型社會組織,在縣區培育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和活動場所覆蓋率達到50%。繼續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規范管理、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展示社會組織服務能力的重要途徑,也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成為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有效載體創造條件。以“三社聯動”為契機,大力發展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務類社會組織,積極引導在社會組織中培養社工機構,推動家政類、護理類、關愛類等志愿者服務進社區,鼓勵社會組織廣泛開展社會救濟、社會互助、志愿服務等活動。在教育、健康、養老等領域提供專業化、社會化、差異化服務。
三、完善社區協商工作機制
2021年,市民政局將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列入補齊民政工作短板的重要工作,采取有效舉措,著力構建協商主體廣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程序科學、制度健全、成效顯著的城鄉社區協商新局面。根據城鄉社區發展實際,在堅持法律法規明確由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辦理事項的基礎上,開展廣泛協商,細化協商內容,制定了協商事項清單,出臺城鄉社區協商指導目錄,各縣區結合實際細化協商內容。把物業管理服務、環境衛生整治、廉租住房申請、社會救助救濟等與城鄉居民利益相關的事項納入城鄉社區協商目錄。為加快推進我市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我們通過協商推進會、現場會等形式,發揮典型示范作用,開展協商現場教學,提高協商組織者、參與者的協商議事能力,明確社區黨組織、村(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公司和村(居)民代表在協商議事中的作用和職責,積極組織老黨員、老干部、群眾代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基層群團組織負責人、社會工作者等參與城鄉社區協商。
四、加強社區工作人員的培養
2020年8月,市委、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盤錦市關于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升城鄉社區治理能力,推進城鄉社區工作者專業化、職業化發展,規范城鄉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進一步提高城鄉社區工作者的保障水平。
2021年,省人大常委會將《遼寧省城鄉社區治理條例》列入立法工作計劃,目前已經形成了草案,正在征求各市意見。其中,第四十五條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在公開招聘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可以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定設置一定數量的村(社區)工作者專門崗位,用于定向招聘。
盤錦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