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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
索 引 號: | pjsrmzf-2020-003396 | 主題分類: | 2020年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對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關于解決不能辦理機動車號牌的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相關問題的建議》(第85號)建議的答復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0-12-21 | |
主 題 詞: |
對市八屆人大四次會議《關于解決不能辦理機動車號牌的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相關問題的建議》(第85號)建議的答復
解學國代表:
您在盤錦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解決不能辦理機動車號牌的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相關問題的建議已收悉,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把責任壓實到相關科室、縣區市場監管局及市場監管所。現答復如下:
關于您建議中提出的工商部門限制不能辦理機動車號牌電動車的生產和銷售行為,也就能夠從源頭消除了該類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所造成的隱患的問題。
市市場監管局黨組認真研究代表建議,根據《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和監督管理工作。
經查:盤錦轄區內無電動車生產企業,電動車經營銷售無需辦理經營許可。市市場監管局每年都對轄區內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專項檢查,主要檢查主體資格、商品質量、商品宣傳、商標使用、履行責任、商品來源等環節,重點檢查新標準實施后是否存在銷售不符合新標準、是否獲得CCC認證的車輛現象,是否存在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涉及新日、愛瑪、雅迪等多個電動車品牌,暫未發現各銷售單位存在上述違法銷售行為。2019年,省市場監管局組織了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蓄電池、充電器)抽檢共5批次,檢驗結果全部合格。今后,我們將繼續加強電動自行車質量監管,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
今后,請您在各個方面繼續關注我們,提醒我們,幫助我們,感謝您的支持!
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