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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stj-2025-247682 | 主題分類: | 環境保護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錦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遴選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承接單位的公告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5-04-03 | |
主 題 詞: |
盤錦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遴選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承接單位的公告
為完成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擬面向社會公開聘用第三方服務機構。熟悉該業務工作的專業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學院(系)、具有咨詢服務能力的企業等相關機構均可應聘,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重點圍繞落實《遼寧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方案》(簡稱《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開展。
從組織實施、成果管理、成果應用、監督管理等四個方面,對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五年間的各項工作進展和實施成效進行綜合評估,包括評估事項進展情況、問題清單、有關建議以及后續工作計劃等。具體對照《工作方案》附件1各項指標進行全面、系統評價。評估時段為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首次發布起至2025年6月30日,根據資料獲取情況將部分指標評估截止時間調整至2025年12月31日。
評估工作形成《盤錦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報告》,成果滿足《遼寧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五年評估工作方案》的相關要求。
二、申報要求
(一)參與項目遴選的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有關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5.不存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的情形。
(二)參與項目遴選的單位應編制項目申請書。申請書應明確工作方案、預期成果、項目時間進度、服務報價明細等內容。申請書應雙面打印,并加蓋騎縫章。
(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信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所有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報名單位對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成交后不允許轉包。
(六)參與項目的工作人員對所有資料保守秘密,不得外傳,并簽訂保密協議。
三、項目經費
總費用須在30萬元人民幣以下。
四、其他事項
(一)材料提交截止時間:2025年4月9日。
(二)報名地點:遼寧省盤錦市興隆臺區石油大街270號505室。
(三)材料報送方式:項目申請書蓋章密封當面送達或郵寄送達(一式三份),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pjssxyd@163.com,咨詢電話13998783133。
(四)評選方法:根據實際申報材料的針對性、適用性、價格等綜合評價,從報名的單位中擇優確定中選單位。
盤錦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