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govsstj-2024-234722 |
主題分類: |
環境保護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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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
關于印發《盤錦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文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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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24-12-18 |
主 題 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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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盤錦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12-18 信息來源: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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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經濟區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數據局:
現將《盤錦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市生態環境局 王一隆 17742738040
市公安局 陳景輝 13842748444
市應急管理局 孫德華 15142776678
市交通運輸局 彭 飛 13050892232
市數據局 景振杰 13709872888
附件:盤錦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盤錦市生態環境局
盤錦市公安局
盤錦市應急管理局
盤錦市交通運輸局
盤錦市數據局
2024年12月18日
盤錦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全面加強我市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監管工作,建立“源頭嚴防、過程嚴控、末端嚴管、后果嚴懲”全過程監管體系,根據《全省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凝聚各部門合力,建立數據共享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副產品“產銷運處”全過程監管,摸清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底數,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持續完善監管制度,建立監管長效機制。
二 、整治范圍
(一)涉及鹽酸、硫酸、苯系物等易制毒化學品企業。
(二)小化工。
三、責任分工
(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依照職責分工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審查危化品企業環保手續是否合規,治理設施是否完備,重點排查“小化工”排污許可手續,以及非法傾倒廢棄危險化學品污染環境問題。提供排污許可等管理信息。
(二)公安機關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開展易制毒化學品購買和運輸備案。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梳理相關問題線索,依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對屬于易制毒化學品的,提供易制毒化學品購買、運輸備案證明等管理信息。
(三)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開展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安全審查,組織對有關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開展監督檢查。組織對超許可范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小化工”的摸底排查。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許可信息。
(四)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許可審批,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企業的資質管理,依法查處未取得相應資質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等違法違規行為。配合有關部門提供疑似問題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軌跡等信息。
(五)數據部門負責建立數據共享協調機制,通過政務數據資源共享交換平臺,打通數據共享通道,配合數據需求部門整合匯聚數據資源,為有關部門排查整治提供平臺和數據支撐。
四、時間安排和工作要求
此次專項整治時間為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專項整治后,要將相關工作納入常態化監管,嚴格落實長效監管機制。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4年12月6日—10日)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工作專班,建立聯動監管機制。各縣區、經濟區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數據局要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責任落實。結合我市實際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間進度。落實“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建立會商研判機制,定期分析研判,切實做好工作保障,提高排查整治成效。加強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線索摸排,加大有獎舉報力度,廣辟線索來源。
(二)全面排查階段(2024年12月11日—25日)
各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建立完善排查企業清單(附表1),同時做好信息共享。各縣區、經濟區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對照排查企業清單,按照重點任務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對發現的違法問題要及時向其他部門反饋,各部門集中發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案件復雜的,應深挖問題線索,擴面打鏈,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各部門要強化跟蹤督導,確保按照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完成排查整治工作,要堅持立行立改,實行清單化管理,拉條掛賬,逐一銷號,確保問題整改到位,依法查處到位。
(三)總結上報階段(2024年12月26日—31日)
各縣區、經濟區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數據局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報送工作,于每周四下班前,將周工作報告,和附件1、附件2報送各市級部門,由各市級部門進行匯總,統一反饋市生態環境局。12月25日前,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各部門總結分析排查整治工作中的經驗、成效形成工作總結,和附件1、附件2反饋市生態環境局。
(四)常態監管階段(長期堅持)
持續推進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監管工作,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強化部門聯動,相互配合、密切協作,依法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強化信息共享,確保問題線索互通、早發現、早處置,全面化解安全、環境風險。
附件:1.2022年、2023年、2024年鹽酸、硫酸、甲苯企業情況統計表.xlsx
2.涉危險化學品副產品企業排查整治問題臺賬.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