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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govsjyj-2021-088404 | 主題分類: | 教育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我市構筑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管控的安全屏障被教育部推薦為典型案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21-12-24 | |
主 題 詞: |
我市構筑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管控的安全屏障被教育部推薦為典型案例
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涉及學生和家長切身利益,是嚴防妥處“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的重要舉措。遼寧省盤錦市建立工作機制、加強政策供給、落細落實監管要求,多項舉措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構建起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管控安全屏障,有效保障學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
建立監管工作機制。為確保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有序推進,盤錦市教育、金融、人民銀行、銀保監等部門組成專項工作小組,明確工作流程、工作職責。工作小組一是加強有關法規文件學習,吃透政策要點,做到“政策明”;二是深入開展調研,逐一摸清本市校外培訓機構的經營規模、收費標準、未消課時、賬面資金等情況,做到“底數清”;三是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對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明確職責任務,做到“責任實”。
出臺監管政策文件。按照《“雙減”意見》和《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盤錦市教育、金融、人民銀行、銀保監等四部門聯合印發了《盤錦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對本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全面納入預收費監管作出系統部署。《管理辦法》從預收費監管的范圍、監管銀行選定的方式、收退費爭議的解決、各部門履行的職責等方面作出全面規定,為各部門、各縣區做好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提供政策依據和操作指引。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的具體實施辦法,盤錦市相關部門正在研制印發。
公開遴選監管銀行。按照有關政策文件,盤錦市公開向全市征集選定具備開展預收費服務和監管條件的銀行。一是制定《盤錦市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銀行資格審核標準》,明確監管銀行的資質條件。二是按程序遴選資金監管銀行。成立資格評審委員會,對監管銀行進行資格審核;通過現場演示方式,由評委會對8家參評銀行提供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監管平臺逐一進行初核,再對照服務業績、財務穩健情況、網點響應能力等15項指標逐項對各相關銀行打分。經過上述程序,最終擇優確定一家國有商業銀行為盤錦市校外培訓機構資金監管銀行。
目前,盤錦市通過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監管,實行一課一消,精準管理,實現托管資金撥付與授課進度同步、同比例,大幅減少退費糾紛,杜絕校外培訓機構私自挪用預收費,有效防范“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