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就業報到證、大學生火車票暑期前能網上核驗……本周民生大事來了!
就業報到證取消!這些銜接事項有明確
日前,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有關銜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并明確一系列銜接措施。用人單位可憑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書(含網簽協議)或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或其他雙方約定的證明材料,為高校畢業生辦理報到入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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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
近日,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汽車國六排放標準有關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全面實施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禁止生產、進口、銷售不符合國六排放標準6b階段的汽車。針對部分實際行駛污染物排放試驗(即RDE試驗)報告結果為“僅監測”等輕型汽車國六b車型,給予半年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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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起,全面恢復口岸快捷通關
近日,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的公告》。《公告》內容包括:一是全面恢復實行內地居民赴港澳團隊旅游簽注“全國通辦”。內地居民可向全國任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赴香港、澳門團隊旅游簽注申請,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二是實施內地居民申辦赴港澳地區探親、工作、學習證件“全國通辦”。三是調整在澳門就讀的內地學生逗留簽注有效期。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對赴澳門高等院校就讀的內地學生,簽發的逗留簽注有效期由最長不超過1年,調整為與其在澳門就讀的學習期限一致。四是全面恢復口岸快捷通關。《公告》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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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起全面恢復!關于出入境最新政策,不懂來這兒問!
國家移民管理局發文,進一步調整優化若干出入境管理政策措施
大學生火車票何時能網上核驗?國鐵集團:暑假前12306就能辦
近日有網友在中國政府網留言反映,希望采用更智能的電子化方式核驗火車學生票。國鐵集團答復:國家鐵路高度重視學生票發售,會同教育部等部門認真做好學生優惠資質核驗等工作,保證學生票發售各項工作依法合規、方便快捷,最大限度便利廣大學生出行。目前,有關進一步便利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購買優惠火車票的文件正在履行發文程序,鐵路12306系統功能研發以及與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聯調聯試工作已完成,正在進行上線前相關準備工作,可按計劃于五一假期后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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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大學生火車票目前須到車站核驗資質,何時能網上核驗?國鐵集團:馬上安排!暑假前12306就能辦
兩部門發文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意見》明確了10個方面的監管措施。一是加強從業主體管理。嚴格落實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全面推行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二是明確經紀服務內容。三是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四是嚴格實行明碼標價。經紀機構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收費前應當向交易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由當事人簽字確認。五是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六是規范簽訂交易合同。經紀機構促成房屋交易,應當通過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辦理房屋買賣、租賃合同網簽備案。七是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八是提升管理服務水平。九是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力度。將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納入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的重要內容,曝光典型案例。十是加強行業自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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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吸納應屆畢業生就業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于高等學校做好2023年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博士后、科研輔助研究、實驗技術、技術經理人、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科研助理工作,各高校建設的大學科技園、技術轉移中心等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構要積極吸納應屆畢業生從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工作,大幅擴大科研助理崗位。《通知》指出,高校要指導畢業生做好畢業去向信息填報工作,通過科研助理崗位在高校、科研院所、企業以及科技園區等單位就業的,應在填報去向時選擇科研助理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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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公布,6月1日起施行
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新修訂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主要修訂內容涉及3個方面:全面落實“三檢合一”改革要求、強化道路運輸車輛安全性能監管和提升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服務水平。其中包括,修改了涉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的相關表述和要求,明確道路運輸經營者到取得市場監管部門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推行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數據共享;將貨運車輛的檢驗檢測周期和頻次統一為10年內每年檢測1次、10年后每半年檢測1次;實行普貨車輛異地檢驗檢測,普貨車輛可在全國范圍內自主選擇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規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