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度部門預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三部分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 2025年盤錦檢驗檢測中心部門預算批復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類預算表
十一、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政府預算)
十二、支出經濟分類預算表(部門預算)
十三、債務支出預算表
十四、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十五、政府購買服務支出預算表
十六、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表
十七、部門預算項目(政策)績效目標表
十八、部門管理專項資金預算表
第一部分 部門預算公開管理文件
1.《關于切實做好2025年市縣預算公開工作的通知》(遼財預〔2025〕1號)
2.《關于印發盤錦市財政預決算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盤財預〔2021〕253號)
第二部分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概況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為市政府直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縣處級。
一、 部門職責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為市政府直屬公益性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縣處級。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承擔生產加工、流通、餐飲服務等環節食品(含保健食品)的檢驗檢測職責,完成市場監督、衛生計生等行政部門的指令性檢驗檢測任務。
(二)承擔農產品、畜產品、獸藥飼料、水產品、漁藥及漁用飼料檢驗檢測職責,完成農產品質量監督、動物監督、畜產品安全執法、海洋漁業質量監督等部門的指令性檢驗檢測任務。
(三)承擔藥品、化妝品的檢驗檢測職責,完成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令性檢驗檢測任務。
(四)承擔生活飲用水、職業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消毒產品及消毒效果、醫療器械、人及動物疫病防控、衛生應急等公共領域的檢驗檢測職責,完成水利、衛生計生、動物監督等行政部門的檢驗檢測任務。
(五)負責全市從業人員、職業人員、駕駛人預防性健康體檢,發現各類職業禁忌癥。
(六)開展食品、藥品、化妝品、保健食品、農產品、水產品、畜產品、獸藥飼料、漁藥及漁用飼料,人及動物疫病防控、公共衛生等領域技術咨詢服務、委托檢驗檢測、科學研究及檢驗人員技術培訓等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本行業數據搜集、挖掘、整理、分析、研究、評估和預測上報工作;負責與市智慧城市運行管理中心(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建立數據對接等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機構設置
根據本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如下:
根據上述職責,盤錦檢驗檢測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相當于正科級):
(1)綜合管理科
負責黨群和紀檢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信息、財務、用品采購、設備維修、后勤保障、新聞宣傳和健康教育等工作;負責各類突發應急處置的組織和調度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干部服務等工作。
(2)科研服務科
負責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溝通,制定檢驗檢測計劃,完成各部門指令性檢測任務;負責科研項目和科研專題的規劃和實施工作;負責檢驗檢測業務市場的開拓工作;負責與共建高校的科研合作工作;負責業務培訓工作
(3)質量管理科
負責建立并有效運行檢驗檢測質量管理體系工作;負責處理檢驗檢測相關的各類申訴工作;負責各類樣品受理、分配、調度及檢測報告的編制、審核和發放工作。
(4)對外聯絡科
負責了解檢驗檢測市場服務需求,分析市場競爭走勢,對中心發展與競爭戰略提出建議;負責與業務主管部門溝通,并加強市場開拓等工作;負責中心對外檢驗檢測服務投標工作;負責建立重點客戶檔案,對客戶信息進行管理。
科長職數4名、副科長職數4名。
中心無下屬二級單位。
第三部分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綜合預算收支指標情況
(一)收入預算3136.67萬元,其中: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75.12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0萬元;
5.單位資金收入2061.55萬元,其中: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061.55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
6.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其中上年財政專戶管理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超收收入0萬元,單位資金超收收入0萬元。
(二)支出預算3136.67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1973.43萬元;
2.項目支出1163.24萬元。
在支出預算中債務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支出
414.50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納入預算績效管理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0個,涉及資金1163.24萬元。
2025年預算收支比上年減少169.57萬元,減少變化的主要原因為:1、人員減少,其中:退休2人調轉2人辭職1人;2、壓減項目支出成本。
二、部門管理專項資金情況
2025年,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管理專項資金共0個,涉及資金0萬元。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為公益事業單位,無機關運行經費。
四、政府采購情況
2025年盤錦檢驗檢測中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414.50萬元,具體為貨物198萬元,服務216.5萬元,工程0萬元;預留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份額0萬元,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0萬元。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25年,盤錦檢驗檢測中心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 “三公”經費預算為10萬元,與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
2.公務接待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增加)0萬元,下降(增長)0%;公務用車運行費10萬元,與上年持平。
財政撥款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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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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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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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
202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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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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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國(境)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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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務接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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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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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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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運行費 |
10 |
10 |
六、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年初預算購置車輛0臺,金額0萬元,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0臺,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0臺。
七、預算績效目標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盤錦檢驗檢測中心2025年應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個,實際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共1個,編制部門(單位)整體績效目標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2025年應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0個,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項目共10個,涉及資金1163.24萬元,編制特定目標類和其他運轉類績效目標的項目覆蓋率(實際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應編制績效目標的數量)為100%。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
2.基本支出: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3.項目支出:指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是指行政機關及參公單位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辦公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畢,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6.“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或開展業務活動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費用。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5年盤錦檢驗檢測中心部門預算公開表
(該部分內容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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