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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就業創業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扶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政策---創業貸款扶持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7-06-05 | |
主 題 詞: |
扶持大中專畢業生創業政策---創業貸款扶持
政策原文: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大中專學生和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創辦企業,可提供最低額度為10萬元的財政貼息創業擔保貸款。對大學生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貸款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當年吸納新就業人員達到企業員工總數的30%以上的小微企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規定申請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貸款。貨款期限不超過2年,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盤政發【2016】7號)
申報對象: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
所需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營業執照復印件;
(3)《就業創業證》原件復印件;
?。?)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
(5)社區推薦書;
?。?)申請審批表;
(7)反擔保承諾書;
?。?)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
(9)擔保人工資條復印件;
?。?0)營業場所的租房協議和收款收據(自有場所提供房照)復印件。
大學生創業貸款申辦流程:A、初審。由畢業生將所有材料提供給各級人才服務機構,經確認無誤后,報送到畢業生創業的所在地所屬的小額擔保機構進行審核;B、復審。各級小額貸款擔保中心進行復審;C、實地審核。由小額貸款擔保中心及相關放貸銀行進行實地審核,符合創業貸款發放條件,確定放貸額度,準予放貸;D、放貸。按銀行規定程序放貸、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