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盤錦市農業科技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意見》盤政辦發〔2019〕10號 解讀
一、文件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為落實《科技助推鄉村振興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關于改進和完善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實施意見》(遼委辦發[2017]5號)及《省級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后補助管理暫行規定》(遼財教[2017]602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二、文件結構及內容
本意見旨在對由盤錦市財政設立的農業科技專項資金進行規范性使用和監督管理,共包括五大部分,分別是:資金來源及支持方式、資金支持重點、項目管理程序、管理監督及意見解釋及執行。
第一部分是“資金來源及支持方式”,包括資金的設立、支持的方式及申報單位條件。
第二部分是“資金支持重點”,包括農業重大技術攻關、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建設、產學研合作平臺建設、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等。其中農業重大技術攻關、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農業科技示范基地建設采取事前立項事后補助的支持方式;產學研合作平臺建設和農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采取獎勵性補助的支持方式。
第三部分是“項目管理程序”,包括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項目管理程序和獎勵性補助管理程序。其中事前立項事后補助項目管理程序包括項目申報、項目初審推薦、論證立項、組織實施、項目驗收、經費補助;獎勵性補助管理程序包括發布通知、提交申請、項目評審、項目公示、獎勵實施。
第四部分是“管理監督”,包括資金的使用方式、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申報單位違規行為的處罰以及專家、中介機構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五部分是“意見解釋及執行”,本意見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按各自職責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