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創衛背景
為了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時期愛國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遼政發【2015】57號)及《遼寧省城鄉環境整潔行動實施方案2015-2020年》的目標要求,到2020年底,40%的市要達到國家衛生城市的標準;我市已經四次通過了省級衛生城市復審,特別是去年,在全省的8個市復審中我市取得總成績第二名;2015年,全省共有四個城市預報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其中有沈陽、丹東、葫蘆島、盤錦,經過省愛衛會綜合評估,我市相對其他三個城市更具備創建優勢,省愛衛會建議我市積極創建,同時省愛衛辦協調省直各愛衛相關部門全力配合及給予我市大力支持;通過省愛衛辦的3次明察暗訪,從反饋的情況看,我市基本具備國家衛生城市的標準和條件。
二、創衛過程
按照高市長意見,我們起草了《盤錦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實施方案》及任務分解,充分征求并尊重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環保局等30多個部門意見,根據潘元松副市長提出的修改意見,形成此《實施方案》。按照國家衛生城市標準及省暗訪有關指標,進行任務細化分解,并加以落實。
三、主要內容
圍繞愛國衛生組織管理、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市容衛生、環境保護、重點場所管理、食品和生活飲用水安全、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病媒生物預防控制這八項指標。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0%,建成區綠化覆蓋率≥3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5平方米;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85%,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300天,近3年無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建成區鼠、蚊、蠅、蟑螂的密度達到國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標準C級要求;近3年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近3年無甲、乙類傳染病暴發疫情;城市建成區無煙草廣告;近3年無職業病危害和實驗室生物安全事故發生;群眾對衛生狀況滿意率≥90%;有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法規或規范性文件。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提高我市城市環境生衛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重要舉措,是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民心工程。市政府主要領導掛帥,成立“盤錦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高科市長擔任、常務副市長及相關市長任副組長,潘元松副市長任兼任創建辦公室主任,各縣區、經濟區、市直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任成員。
二是加大資金投入,保證運行。各縣區政府和各責任單位,要根據創建工作需要,落實保障經費,確保創建工作順利進行。
三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各新聞媒體要大張旗鼓地搞好宣傳,讓全市社會各界充分認識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意義,創建的具體標準,形成全面動員,人人參與的良好氛圍。
四是隨時督導,定期通報。建議市文明辦檢查組和市創建衛生城市檢查組資源共享,檢查結果共享,雙城同創,形成合力。建議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將隨時對各縣區、各責任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作為、慢作為、推諉、扯皮等現象要定期通報。
建議市政府召開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動員部署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