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8〕7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國發〔2017〕46號及遼政發〔2017〕51號文件取消及調整行政職權事項承接結果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8-03-05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8〕7號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國發〔2017〕46號及遼政發〔2017〕51號文件取消及調整行政職權事項承接結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按照《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7〕46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7〕51號)有關要求,市政府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調整的行政職權事項進行了承接落實,其中:調整市政府部門行政職權9項(承接下放7項,合并管理1項,下放1項),取消行政職權28項。
各縣區、經濟區,各部門要做好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的銜接落實工作,并通過本地區、本部門網站及時對外公布職權承接結果。對取消、下放的行政職權,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繼續行使,同時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強監管;對承接下放的行政職權,相關部門要認真做好銜接工作,加強對基層的指導培訓和技術支持,確保承接落實到位,并優化辦事流程,及時公開辦理流程圖和辦事指南,確保權力運行簡潔高效。
附件:1.市政府部門取消行政職權事項目錄(28項)
2.市政府部門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目錄(9項)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市政府部門取消行政職權事項目錄(28項)
序號 |
職權名稱 |
權力類型 |
實施機關 |
調整方式 |
1 |
發電廠、機組、變電站、電網并網運行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2 |
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核發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3 |
遼寧省企業管理進步成果獎勵 |
行政獎勵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4 |
3000萬美元(含3000萬)以上5000萬美元(不含5000萬)以下外商投資鼓勵、允許類技改項目的核準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5 |
3000萬美元(不含3000萬)以下外商投資鼓勵類享受進口設備免稅技改項目的核準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6 |
開辦農藥生產企業許可初審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7 |
生產尚未制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但已有企業標準的農藥許可初審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8 |
新型墻體材料備案證核發 |
行政許可 |
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
取消 |
9 |
對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藥店、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安裝機構資格確認 |
行政確認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取消 |
10 |
工傷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定點的確定 |
行政確認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取消 |
11 |
地質勘查資質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國土資源局 |
取消 |
12 |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方案批準 |
行政許可 |
市國土資源局 |
取消 |
13 |
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驗收及輻射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行政許可 |
市環境保護局 |
取消 |
14 |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
行政許可 |
市環境保護局 |
取消 |
15 |
房地產評估機構資質核準 |
行政許可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取消,實施備案制管理 |
16 |
肉品品質檢驗人員資格認定 |
行政許可 |
市畜牧獸醫局 |
取消 |
17 |
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水利局 |
取消 |
18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水利局 |
取消 |
19 |
國內海洋漁業船舶制式電臺執照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海洋與漁業局 |
取消 |
20 |
海洋工程拆除或者改作他用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海洋與漁業局 |
取消 |
21 |
水生野生保護動物資源保護費的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海洋與漁業局 |
取消 |
22 |
廢棄物海洋傾倒費的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海洋與漁業局 |
取消 |
23 |
漁業船舶登記費的征收 |
行政征收 |
市海洋與漁業局 |
取消 |
24 |
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商務局 |
取消 |
25 |
從事加工貿易業務審批和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材料或者制成品轉內銷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商務局 |
取消 |
26 |
家庭接生員技術合格證書核發 |
行政許可 |
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取消 |
27 |
在林區經營(含加工)木材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林業和園林綠化局 |
取消 |
28 |
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出縣運輸、攜帶許可 |
行政許可 |
市林業和園林綠化局 |
取消 |
附件2
市政府部門調整行政職權事項目錄(9項)
(承接下放7項,合并1項,下放1項)
序號 |
職權名稱 |
權力類型 |
實施機關 |
調整方式 |
1 |
地方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設立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承接下放 |
2 |
設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其業務范圍審批中的“中外合資法人單位人力資源服務”事項 |
行政許可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承接下放 |
3 |
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承接下放 |
4 |
土地復墾驗收確認 |
行政許可 |
市國土資源局 |
承接下放 |
5 |
入海排污口位置審批 |
行政許可 |
市環境保護局 |
承接下放 |
6 |
客運站站級核定 |
行政確認 |
市交通局 |
承接下放 |
7 |
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站能力認定 |
行政確認 |
市交通局 |
承接下放 |
8 |
權限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的技術審查、現場檢查及提出審核意見 |
行政確認 |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并入“藥品經營質量規范(GSP)認證” |
9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行政許可 |
市公安局 |
下放至縣級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