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5〕12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羊圈子葦場豆坨子分場土地開發項目及配套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5-12-0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5〕121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羊圈子葦場豆坨子分場土地開發項目及配套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盤錦市羊圈子葦場豆坨子分場土地開發項目及配套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12月1日
盤錦市羊圈子葦場豆坨子分場土地開發項目及配套水利工程項目實施方案
為確保我市建設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實現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項目概況
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羊圈子葦場總計有4.4萬畝未利用地符合土地開發項目相關要求(耕地后備資源)。位置在羊圈子鎮東側,京沈高速公路以北,甜石路以南。其中已開發1.7萬畝,并已錄入數據庫,現還有2.7萬畝土地可供開發,土地開發預算投資約1.7億元。
本次計劃開發土地1.7萬畝,投資約1.06億元,項目建設內容主要是土地平整工程、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等。配套水利工程投資約7015萬元,同時需要淡水資源約5000萬立方米。土地開發項目及水利工程項目總投資約1.76億元。
(一)資金來源
土地開發項目1.06億元,資金渠道為耕地開墾費。
水利工程項目0.7億元,資金來源由市財政局、市水利局安排。
(二)項目實施主體
土地開發項目實施主體為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水利工程項目實施主體為市水利局。
(三)項目實施周期
為使土地開發項目如期驗收入庫,配套水利工程須與土地項目同期實施。項目建設期限為7個月,從2015年12月至2016年6月(包括技術復核驗收工作完成)。
二、項目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
組 長:郭 倫 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李 勇 市政府副秘書長
組 員:楊 昕 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主任
袁宏志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王 巖 市財政局局長
宗克昌 市水利局局長
梁建柏 市農委主任
(二)項目實施與監督管理責任單位
1.市國土資源局負責土地項目的指導、可研論證、項目設計及驗收入庫等工作。
2.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為業主單位,負責項目的招投標組織、施工管理、建立檔案等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配套水利工程項目的可研論證、設計、工程實施及申請資金、水利指標等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撥款工作。
5.市環保局負責土地、水利項目的環評等工作。
6.市農村經濟委員會負責耕地質量等級評定等工作。
7.市電業局負責土地、水利項目的接電工作。
(三)項目驗收及后續工作
1.項目竣工驗收
土地開發項目經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國土資源部門初驗合格后,報請市政府并由市政府委托市國土資源局對項目進行技術復核驗收、納入數據庫等相關工作。
2.項目后期管理
項目工程驗收后,由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國有公司負責項目區(包括本次開發的1.7萬畝及已開發的1.7萬畝、待開發的1萬畝共計4.4萬畝耕地)的種植及設施維護工作。
(四)相關制度要求
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為土地開發項目法人,市水利局為水利工程項目法人,依法做好招投標的組織工作,對項目實施全過程負責。同時依據相關規定實行監理、簽訂合同等相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