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2〕7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2-09-0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2〕7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有關部門、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港口與口岸局制定的《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實施方案
為規范我市港航系統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提升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實現對企業的分類監管,逐步構建港航系統安全生產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安全生產法》、《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市港航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監管原則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落實港航系統安全監管“一崗雙責” 制度,推進港航系統分類監管,將港航系統歸類為重點監管設備和常規監管設備,將監管職責分解到相應安全監督機構,將責任落實到人頭。嚴格實施“誰審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履職到位,監管到位,不留死角。
二、監管分類
按照省交通廳關于安全監管工作要求,根據港航企業生產經營危險程度,分類為安全生產重點監管單位(以下簡稱重點監管單位)和安全生產常規監管單位(以下簡稱常規監管單位)。
(一)下列港航企業,列為重點監管單位。
(1) 港航企業發生生產經營事故造成重大人員死亡的;
(2) 港航企業發生生產經營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3) 港航企業發生生產經營事故造成嚴重破壞和惡劣社會影響的。
(二)重點監管單位之外的企業,為常規監管單位。
三、監管模式
按照行政區域劃分的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實行監管。
(一)對港航企業的安全監管及職責
一是嚴把航運企業及運輸船舶經營審批許可關;二是嚴格對港口企業經營、建設項目進行審批許可;三是按照安全工作部署,制定安全檢查工作計劃;四是負責監管港航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搞好現場監督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六是發現被檢查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給予相應行政處罰并對隱患整改情況復查。
(二)安全監管責任人
安全監管責任人:市局局長、主管副局長,科長、副科長、科員。
四、監督檢查港航企業安全生產內容
1、安全生產組織建設情況。
2、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措施制定情況。
4、安全生產活動開展情況。
5、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情況。
6、年度責任事故指標控制情況。
五、監管工作要求
1、依據相應安全規范要求受理經營許可,見證資料應存檔。
2、按照省交通廳工作部署,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工作計劃。
3、每季度至少一次到港航企業檢查安全生產情況,督察記錄應存檔。
4、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確定本行政區版圖內的重點監管單位名單,并建立電子文檔,錄入重點監管設備有關信息。
5、建立重點監管單位安全監管責任制,落實監管責任人,開展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6、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解決重點監管單位安全監督檢查、檢驗和使用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有會議記錄。
7、每年至少一次組織重點監管單位進行事故應急演練。
8、通過安全監督檢查、舉報投訴等發現存在的事故隱患或者發現的違法行為,并依法予以查處;發現重大難以解決的安全問題報告同級人民政府。
附件:1.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安全監管內容明細表
盤錦市港口與口岸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1:
盤錦市港航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姜偉華 副市長
副組長: 王興武 市政府副秘書長
陳友昌 市港口與口岸局局長
成 員: 孫 巖 市港口與口岸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港口與口岸局,辦公室主任陳友昌(兼),副主任孫巖。
附件2:
安全監管內容明細表
監管分類 |
安全監管內容 |
業務主管 |
分管局長 |
局 長 |
組織建設 |
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辦公室 |
曹久明 |
孫巖 |
陳友昌 |
設置安全工作職能部門或明確一個部門負責安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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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兼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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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責任制 |
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部門、班組、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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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職責明確、責權利統一(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其他負責人;部門、班組、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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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履行責任書(如符合目標控制的要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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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措施 |
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上級安全文件、會議精神,及時貫徹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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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負責人參與研究、部署、檢查、總結、表彰安全工作 |
監管分類 |
安全監管內容 |
業務主管 |
分管局長 |
局 長 |
工作措施 |
落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和按規定開展安全評價工作 |
曹久明 |
孫巖 |
陳友昌 |
有必要的安全工作經費,專款專用(完善和改進安全生產條件,如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培訓演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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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安全工作部門、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通訊,交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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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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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整改及時、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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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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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活動 |
按上級要求開展“安全月”、“安全管理推進年”等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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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有計劃、部署、檢查、總結、宣傳,活動信息及時上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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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效果明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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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工作 |
組織制度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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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安全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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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保障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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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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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基礎臺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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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責任 事故控制 指 標 |
報告、統計資料、實際發生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