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10〕8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2-22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10〕88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市政府批準,現予印發。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盤錦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遼委辦發〔2009〕57號),設立盤錦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正處級建制,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出的職責
將市開放辦的推進重點區域開發建設的相關職責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不再承擔參與擬訂全市沿海經濟帶開發建設規劃;組織協調全市沿海經濟區開發和建設及相關職責(遼編辦發〔2010〕104號)。
(二)劃入的職責
劃入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依法管理我市公民出境就業和境外公民進入我市就業工作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全市對外服務貿易促進和管理職責。
2.加強重大對外投資促進的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外經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全市相關的地方性政策并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對外經貿發展和對外開放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對外開放、對外經濟合作綜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機電產品、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市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政策指導、業務工作協調。
(三)指導協調全市利用外資和投資促進及相關政策咨詢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利用外資工作計劃;審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事項;對外商投資企業修改變更合同、章程實行備案;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合同、章程情況;負責協調有關部門促進投資環境建設。
(四)指導協調全市對外貿易工作;負責組織企業促進各類對外貿易展覽(銷)會、洽談會、交易會,并對其進行組織指導與監督;落實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管理進出口配額(登記)商品;對各類外貿經營者實行登記備案;協調指導國際服務貿易和國際貨運代理行業工作;培育出口名牌商品。
(五)指導協調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對外經濟合作工作計劃;審核、申報企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經營資格;指導協調對外勞務合作、對外工程承包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境外投資計劃,審核、核準和管理境外投資項目;協調管理本市承擔的國家各類經濟援外項目。
(六)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工作,調查、收集我市企業在出口貿易方面遭遇國外不公正待遇的情況和信息,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預警和監控體系;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我市企業對國外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七)負責外商來我市簽證邀請的辦理和重要團組、重點客戶的聯絡接待;審批境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在我市設立常駐機構。
(八)負責全市外經貿統計、信息發布和外經貿標準化、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外經貿發展獎勵基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出口貼息、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的落實和管理。
(九)負責規劃、協調管理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編制全市機電產品進出口中長期規劃,監督、調度、分析年度指導性計劃的執行情況,開拓國際市場,負責機電產品及配額產品、特定產品的轉報。
(十)負責全市外經貿系統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教育工作。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人事、教育培訓、財務管理、離退休人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外商投資服務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擬訂全市利用外資負責規劃、年度目標和相關政策;負責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管理、服務和政策咨詢;依法審核市級管理權限的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重大事項的變更和監督執行;負責全市利用外資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出口統計與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發展動態,協調解決運行過程中的問題;編報并組織實施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配額年度計劃;負責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工作;負責本局行政審批事項。
(三)亞洲投資促進科
負責研究日本、韓國以外亞洲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趨勢、產業結構調整動態和對外投資動向;參與制定全市吸引外資規劃及相關政策;負責組織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項目跟蹤落實,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負責與國(境)外機構的聯系及來訪團組接待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全市的投資環境。
(四)日韓投資促進科
負責研究日本、韓國經濟發展趨勢、產業結構調整動態和對外投資動向;參與擬訂全市吸引外資規劃及相關政策;負責組織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項目跟蹤落實,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負責與國(境)外機構的聯系及來訪團組接待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全市的投資環境。
(五)歐美投資促進科
負責研究歐美經濟發展趨勢、產業結構調整動態和對外投資動向;參與擬訂全市吸引外資規劃及相關政策;負責組織上述國家和地區的境內外重大招商活動、招商引資及項目跟蹤落實,指導投資促進工作;負責與國(境)外機構的聯系及來訪團組接待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全市的投資環境。
(六)對外開放協調科
負責市對外開放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對外開放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市級經濟區(產業園區)的利用外資、外貿出口、外經合作的管理和統計工作;承擔市級以上經濟區審核上報工作;聯系指導出口加工區和保稅區工作 ;協調全市對外開放軟環境建設;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的擬訂;負責對國內500強及國內企業在境外上市公司的招商工作。
(七)外貿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對外貿易方針、政策;擬訂全市對外貿易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市進出口貿易的統計及運行狀況的分析;負責企業進出口經營權、國際貨運代理的資格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全市外經貿發展資金和專項基金工作。
(八)對外經濟合作科
負責參與制定全市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規劃及相關工作扶持政策;負責公民出境就業和對對外承包工程管理等相關工作;負責對外經濟合作資格年檢;實施對外經濟援助和接受國際經濟援助的管理;參與制定全市技術進出口和對外服務貿易政策;負責技術設備引進高新技術產品出口、軟件出口及敏感物項產品與技術的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出口和對外服務貿易的統計分析工作;參與制定全市境外投資扶持政策,初審上報境外投資企業(金融企業除外)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境外直接投資統計和外經統計的匯總工作;負責全市依法管理境外公民進入我市就業工作。
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監察職責。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編制28名。其中:行政編制25名,機關編制1名,工勤編制2名。核定局長(兼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4名(其中1名兼市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紀檢組長職數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五、其他事項
(一)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統一受理并答復外國投資者并購在我市境內企業申請。承擔依據目錄提請在我市并購安全審查以及執行并購安全審查決定的主要責任。
(二)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編制全市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劃,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在市發展改革委確定的總量計劃內組織實施。煤炭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在進出口總量計劃內進行分配并協調相關政策。
(三)市外商投資優勢產業指導目錄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省外經貿廳擬訂并聯合發布。
(四)根據國家規定,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原油、礦山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的有關工作;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負責市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的有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