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0〕5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盤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0-12-13 | |
主 題 詞: |
(此文件已失效)盤政辦發〔2010〕54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盤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房產局擬定的《盤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施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年九月六日
盤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省建設廳《遼寧省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工作方案》(遼建發〔2009〕25號)下達我市的改造任務,完成國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規定的供熱計量改造目標,真正實現節約能源,切實改善居民居住環境,打造符合低碳經濟的供熱行業,特制定2010年我市既有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實施方案如下:
一、改造任務
按照遼寧省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和節能改造任務的通知》(遼節減〔2010〕3號文件)要求,我市2010年前應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190萬平方米。2009年我市已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改造40萬平方米, 2010年我市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的任務為150萬平方米。計劃在以下9個小區實施改造,共計396棟、16110戶(表略)
二、改造內容、標準
(一)改造內容
1.既有居住建筑墻體保溫;
2.樓前熱計量表安裝、住戶熱計量表安裝及室內散熱器調溫裝置安裝;
3.熱源及外網平衡改造。
(二)改造標準
1.外墻保溫標準
根據建筑物的不同建設年代,按照國家相關標準,設計不同厚度的苯板(50—80㎜,18㎏/㎡)進行掛固,經抹面、噴涂涂料等工序,達到樓體保溫要求及小區外觀美化效果。
2.熱計量表安裝標準
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做好熱計量表出廠驗收及進場二級驗收工作,確保產品合格、計量準確。按規范安裝調試樓前熱計量主控表、用戶熱計量表及調溫裝置。
3.外網平衡改造標準
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好鍋爐總控熱計量裝置安裝調試工作、局部外網平衡改造工作。
三、改造時限
1.6月1日—6月20日,確定改造區域,完成對項目施工圖紙的設計和審核,制定實施方案。
2.7月20日—9月25日,供熱計量表改造安裝;外墻保溫涂料工程施工;熱源外網平衡改造。
3.9月26日—10月10日,工程總體驗收。
四、改造工程所需資金及來源
(一)改造工程所需資金
2010年既有住宅供熱計量改造計劃所需資金為 15450萬元(150萬平方米×103元)。(表略)
(二)改造資金的來源
我市供熱計量改造所需資金15450萬元,分別由國家獎勵、省、市級財政投入、能源服務公司、供熱企業、受益居民承擔。其中,國家獎勵8250萬元(55元/平方米×150萬平方米),缺口7200萬元,以供暖企業和能源服務公司為投資主體,具體分配如下:
1.供暖企業或能源服務公司投入缺口資金的90%,計6480萬元。
2.居民承擔缺口資金的10%,計720萬元。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
為加快推進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作,成立盤錦市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既有建筑供熱計量改造工作。
組 長 劉興政(副市長)
副組長 李體昌(市房產局局長)、羅慶生(市財政局助理調研員)、郭敏(市物價局副局長)、楊慶利(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李體昌(兼),副主任張清明、張弟滿。
(二)責任分工
1.市房產局具體組織實施既有建筑節能及計量改造工作。
2.市財政局負責對供熱計量改造工程資金的審核,負責對國家獎勵資金的撥付。
3.市物價部門根據國家發改委建設部《關于印發〈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195號)精神,制定盤錦市供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凡供熱計量改造區域,均執行新的供熱計量收費管理辦法。做到按用熱量收費,實現建筑節能。
4.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入戶熱計量表的檢驗、檢定,確保熱計量表質量合格、計量準確。
5.市供熱辦負責既有居住建筑計量改造區域摸底調查前期準備工作,同時受理熱用戶對能源服務公司的供熱服務投訴,監督抽查能源服務公司的安全生產及服務質量,負責協調能源公司、熱力公司、物業公司以及熱用戶的關系,并享有緊急處置權,對能源服務公司出現拒絕供熱或供熱質量不達標,嚴重影響居民正常采暖情況,有權對能源服務公司采取市場強制退出手段。
6.投資方按照 《盤錦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項目實施方案》規定申請項目立項,并通過規范招標程序選定施工單位,同時聘請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機構對改造工程的質量予以有效監督。
7.投資方自行籌集此項改造工程所承擔的資金,負責外墻保溫、熱計量表安裝、外網平衡改造。熱計量表選型、安裝、調試、維護、計量及定期檢測、數據采集整理,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保證熱計量表正常使用及熱費價格的合理收取。同時規范服務標準,依據規范施工,做到用戶室溫舒適、節能效益最大化。
8.投資方與供暖企業簽訂合作協議,供暖企業提供供熱計量改造實施區域的相關圖紙、資料并進行技術核對,滿足供熱計量改造要求。供暖企業與能源服務公司積極配合,確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9.投資方與熱用戶簽訂合作協議,熱用戶享受能源服務公司的熱轉供服務,熱用戶有按時繳納取暖費、行為節能的義務,同時享有咨詢、保修以及節能收益返還的權利。
(三)節能效益分配
每個取暖期結束后,根據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工程中的供熱公司、能源服務公司及熱用戶的各方投入比例來進行節能收益返還。節能收益的分配比例為:由能源服務公司投入改造的能源服務公司60%(其中10%為能源服務管理費),熱用戶20%,供熱企業20%。由供暖企業投入改造的供暖企業80%,熱用戶20%。
能源服務公司在收回投資后,根據供熱市場情況,選擇繼續簽訂能源服務合同或將整個能源管理服務項目移交給供熱公司。
(四)加大改造工作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報紙、電視臺、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深入宣傳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的目的及意義,進一步提高居民對此項改造的認識理解支持,確保改造工作圓滿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