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8〕4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市直各部門績效評估指標及評估標準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1-1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8〕4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08年市直各部門績效評估指標及評估標準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
為落實市五屆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重點工作任務和市政府五屆七次全體(擴大)會議確定的主要工作任務,圓滿完成各項工作指標,準確評估市政府各部門的工作實績,現將《2008年市直各部門績效評估指標及評估標準》下達給你們,請認真執行。年末,市人事部門將據此進行評估。
一、各部門基本指標情況
市政府各部門績效評估指標的總分為1650分。其中:基本職能任務1000分,由各責任部門根據承擔省、市指標任務及部門工作的重要程度分配(指標名稱有陰影的為省政府對市政府工作績效評估指標內容)。各責任部門共性指標650分,包括項目工作200分,公務員隊伍建設、處理投訴事件各100分;完成行政執法責任制、解決信訪重點難點問題、軟環境及政風行風建設、部門負債、政務公開5項各50分。分別由市人事部門和市發改委、市法制辦、市信訪局、市監察局(糾風辦)、市政府辦(市民投訴中心、政務公開辦)進行評估。由于各責任部門的指標任務項目存在差異,市人事部門在評估部門最終計分的基礎上進行歸一化處理后確定。
二、其他績效評估指標情況
1.政府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完成情況:從各涉及責任部門的績效評估總得分中拿出10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100分為止。具體評估辦法由市政府應急辦根據《關于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實行量化標準考核的通知》進行評估。
2.規范窗口服務情況:從各涉及責任部門的績效評估總得分中拿出10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100分為止。具體評估辦法由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公共行政服務中心考核管理暫行辦法》(盤政審發〔2003〕19號)進行評估。
3.普法工作完成情況:從各涉及責任部門的績效評估總得分中拿出50分作為扣分項,滿分為0分,扣至50分為止。具體評估辦法由市普法辦根據《盤錦市普法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施辦法》(盤治市辦發〔2007〕5號)進行評估。
附件:2008年市直各部門績效評估指標及評估標準(略)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