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8〕4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實行建設項目統一收費實施意見的通知(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9-01-19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8〕45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財政局關于實行建設項目統一收費實施意見的通知(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財政局《關于實行建設項目統一收費的實施意見》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八年七月四日
關于實行建設項目統一收費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落實建設項目收費“收支兩條線”規定,加強建設項目收費管理,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現就實行建設項目統一收費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征收范圍
建設項目統一收費涉及執收單位8家,收費(基金)項目15項。具體為:市國土資源局征收的土地出讓金、征地管理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市規劃辦征收的規劃設計費;市建委征收的定額編制管理測定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新型墻體材料發展基金;市財政局征收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市消防局征收的城市基礎設施消防專項配套費;市商業局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市房產局動遷辦征收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市人防辦征收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人防工程四項費用(建設項目部分)。
二、征收方式
建設項目實行統一收費,即對建設項目的審批(審核)事項由各職能部門負責,收費工作由財政部門負責。收費資金由財政部門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和非稅收入收支預算執行。規劃設計費、定額編制管理測定費、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費、新型墻體材料發展基金、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消防專項配套費、散裝水泥專項基金、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費、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人防工程四項費用(建設項目部分)10項收費,由市財政部門依據有關收費政策和資料計算、核定征收額并直接征收;土地出讓金、征地管理費、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開墾費、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5項收費,由市國土資源部門計算、核定征收額,市財政部門復核認定后統一征收。
三、征收程序
(一)市財政部門及其委托代收銀行在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設置“建設項目綜合收費窗口”和“代收銀行服務窗口”,并派專人負責辦理各項收費事宜。
(二)《建設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后,市國土資源部門根據規劃控制條件及土地招拍掛情況,計算各項收費征收額,并出具《收費征收計算單》,市財政部門根據《收費征收計算單》向建設單位開具《收費通知書(國土收費)》,建設單位到代收銀行服務窗口繳納費款。
(三)各職能部門依據相關政策、法規辦理建設項目審批(審核)事項,出具建設項目會審手續。
(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后,建設單位攜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圖紙、工程預算等資料到市財政部門綜合收費窗口計算、核定收費額,由市財政部門開具《收費通知書(各類收費)》,實行票款分離的直接繳款方式,由建設單位持《收費通知書(各類收費)》到代收銀行服務窗口繳納費款。
(五)建設單位繳款后,持代收銀行開具的收費票據到市財政部門綜合收費窗口換領《完費證明函》,并將《完費證明函》送達市國土資源局、建委、規劃辦、消防局、商業局、人防辦、房產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六)依據市財政部門開具的《完費證明函》,市國土資源部門為建設單位辦理供應土地手續,市建委為建設單位發放《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建設項目實行統一收費,是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稅征管機制,規范收費征收行為,進一步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的重要舉措;是推進陽光行政,強化部門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舉措。各部門和單位要深刻認識建設項目實行統一收費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2.規范程序,嚴格減免。建設項目收費除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明確規定可以減、免、緩征外,任何部門不得辦理減、免、緩征事宜。因特殊情況確需減、免、緩征的,由建設單位提出申請,報市規劃建設項目審批領導小組或市政府批準執行。
3.明確責任,加強管理。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未按規定程序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和建設項目綜合收費完費手續的建設單位,不予辦理其他相關手續,并依法嚴加查處。要切實杜絕違章開工建設問題,防止逃漏建設項目收費現象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