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7〕8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縮短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1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7〕82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縮短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的通知
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壓縮建設項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現就建設項目審批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審批內容、時限 1市規劃辦 (1)工作內容:接受建設單位申請,經現場踏勘、編制控制性規劃及修建性詳細規劃、業務會討論及專家論證后,提交主管部門提請市規劃建設項目審批領導小組審批。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2)工作內容:依據市規劃建設項目審批領導小組會議要求,審核規劃成果,向市國土資源局提供規劃控制條件。 辦理時限:5個工作日。 (3)工作內容:依據土地出讓合同,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辦理時限:建設規模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6個工作日;建設規模在1-5萬平方米之間的9個工作日;建設規模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10個工作日。 (4)工作內容:依據市發改委核準備案文件,審查規劃圖紙,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發放《建設工程設計通知書》。 辦理時限:10個工作日。 (5)工作內容:審查施工圖紙,在拆遷完成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辦理時限:建設規模在1萬平方米以下的7個工作日;建設規模在1-5萬平方米之間的9個工作日;建設規模在5萬平方米以上的10個工作日。 2市國土資源局 工作內容:負責辦理采取劃撥和出讓兩種形式供應土地(如占用耕地辦理農轉用手續)。 辦理時限: (1)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供地,劃撥方式供地的7個工作日;出讓方式供地的35個工作日。 (2)需辦理農用地轉用供地,劃撥方式供地的94—118個工作日;出讓方式供地的122—146個工作日。 3市環保局 工作內容:負責環境評價審核批復,即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 辦理時限: 屬于環境影響登記表審批的1個工作日;屬于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的7個工作日;屬于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的15個工作日。 4市發改委 工作內容:負責項目核準、備案。 辦理時限:需市平衡建設條件的市屬項目和受省委托的基本建設項目審批2個工作日;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和需省及國家審批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審核3.5個工作日。 5市開發辦 工作內容:核發《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查意見書》,建立項目資本金。 辦理時限:2個工作日。 6市房產局 工作內容:核發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實施拆遷。 辦理時限:110個工作日,即拆遷許可證、發布拆遷公告20個工作日,拆遷3個月完成。 7市人防辦 工作內容:負責人防工程審批或收繳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 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8市財政局 工作內容:負責收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 辦理時限:繳納現金或現金支票的1個工作日;涉及政策減免或使用轉賬支票的3個工作日。 9市消防局 工作內容:負責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辦理時限:一般工程4個工作日;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8個工作日;需要專家論證的工程15個工作日。 10市招標辦 工作內容:負責辦理建設工程招投標手續。 辦理時限:27個工作日,即發布招投標公告5個工作日,發布招標文件至提交投標文件20個工作日,中標公示2個工作日。 11市建委 工作內容:負責審查施工圖;負責項目施工安全審批;負責工程類別確認、施工合同備案;負責受理質量監督委托;負責建筑節能設計審核;負責審查抗震設防施工圖;負責與建設單位簽訂《城建檔案責任狀》;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 辦理時限:7個工作日。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審批部門對縮短建設項目審批時限要予以高度重視,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的高度,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限,為全市項目建設提供有力支撐。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對審批工作的領導,安排業務精通、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此項工作,切實提高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 2搞好服務,特事特辦。在盡力壓縮一般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的基礎上,對于平房區改造等建設任務重、時間要求緊的建設項目,要實行特事特辦的審批方式,由市建委牽頭,協調相關審批部門,共同做好重點項目建設的審批工作,最大限度地壓縮審批時限。 3科學組織,密切配合。各審批部門要建立健全分工明確、運轉高效的審批體系。要增強工作主動性,堅持建設項目審批的提前介入,主動了解掌握有關情況,為最終核發審批手續做好準備。同時,要認真研究各部門間的審批流程,對于不存在相互制約因素,能夠同時辦理的,要科學安排時間,搞好工作銜接,進行同步審批,以提高審批效率。 4嚴守承諾,跟蹤督查。各部門要嚴守審批承諾,按時完成建設項目的審批任務。市政府將對各部門履行承諾情況納入目標考核,進行跟蹤督查。通過接受市民投訴等方式,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未履行承諾的單位以及不做為、亂做為的部門領導及相關人員,將嚴肅追究責任。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