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辦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辦發〔2005〕6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10-06 | |
主 題 詞: |
盤政辦發〔2005〕6號 關于印發盤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旅游局擬訂的《盤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盤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市旅游業健康、有序、跨越式發展,充分發揮旅游業在我市資源型城市轉型和實現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實現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的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現代化的旅游城市為目標,以完善城市旅游功能為中心,以規范旅游市場秩序、改善旅游基礎設施、提高服務功能和綜合接待能力為重點,動員社會參與,按照國家旅游局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的各項標準全面展開創建工作,把盤錦建設成基礎設施完善,交通、通訊便捷,綜合功能齊全,旅游產品豐富,環境舒適優美的中國優秀旅游城市。 二、目標和任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使我市旅游資源得到充分開發,城市整體功能得到加強,現代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總體接待能力和服務設施有較大改善,旅游業在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的作用。要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開展宣傳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利用各種新聞媒介,采取多種宣傳形式,大力開展創建工作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全社會都關心、支持和參與創建工作。 (二)創造良好的旅游環境。強化旅游業在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中的地位,提高接待能力和服務質量,規范管理和服務,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強化教育培訓,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提高旅游從業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不斷完善接待設施,努力營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備、層次多樣、文明、開放、便捷的具有現代化特點的新型城市形象。 (三)強力推進旅游業發展規劃。要充分發揮旅游業對其它產業的牽動作用,使旅游業在我市實施外向牽動、結構優化、擴大就業、豐富人民物質文化生活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通過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帶動我市整體環境質量和城市綜合功能的提高,促進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 (四)加強對旅游業的管理和整頓。繼續對旅游市場進行治理整頓,規范旅游市場的運營,打擊違法經營,妥善處理旅游投訴,保護旅游經營者和旅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為加強對創建工作的領導,成立盤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指導委員會,具體負責全市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旅游局。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職能部門要按照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目標任務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將創建工作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四、工作步驟 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一)申報階段。向省旅游局提出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申請。利用各種新聞媒介,采取多種形式,宣傳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的意義和目的,在全市形成創建工作的輿論氛圍。 (二)創建階段。各單位和部門按照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責任目標要求,全面開展創建工作。要制定具體工作目標、計劃和實施方案,并安排專人負責創建工作,于2005年4月10日底前報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三)自檢階段(2005年7月)。由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統一部署,組織專門人員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對所有檢查項目逐項考核打分,提出整改意見,并檢查督促落實。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形成自檢報告,向省旅游局提出初審申請。 (四)初審階段(2005年8月)。省旅游局按照有關標準對我市創建工作中所有考核項目逐項打分,并提出初審意見。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按照省旅游局初審意見和整改意見,督促各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整改。初審合格,由省旅游局向國家旅游局提出驗收申請。 (五)驗收階段(2005年9—10月)。國家旅游局根據我市創建及初審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標準進行驗收。根據資料審查和現場檢查兩種方式進行打分。驗收結束,由國家旅游局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評選委員會公布結果。 五、具體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提高對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工作的認識,統一思想,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根據創建責任目標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做到目標明確,責任落實。 (二)創建工作要重點圍繞我市“形象、環境、秩序、服務、發展”五個方面,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徹底改善城市環境、衛生、社會治安狀況,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全面提高旅游接待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市創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指導委員會將對各部門創建責任目標的完成情況實行考核,進行綜合評定。對不能按時完成責任目標,影響創建工作的,將追究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