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建委擬定的《盤錦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盤錦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我市城鄉面貌,解決城市居民區和小街小巷、城鄉結合部、鐵路沿線城市段及村鎮環境質量問題,從即日起至2005年底,在全市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內容及時限
1整治居民區。各縣區政府、遼河油田負責對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整治工作,清理小區垃圾、殘土,清理小招貼及非法噴涂廣告、拆除私搭亂建、清理亂堆亂放、取締露天燒烤及亂設亂立的廣告牌匾,清掏污水井、化糞池,投放鼠藥,實現居民區內無衛生死角、無亂堆亂放、無違章建筑、無垃圾積存、無污水外溢、無鼠害。市城建局負責對未實行物業管理住宅小區的綠化、市政設施管理的整治工作,不斷增加硬覆蓋率、綠化覆蓋率,栽種花草樹木,安裝照明設施,不斷完善居民區衛生、綠化、市政等設施管理體系,實行袋裝化垃圾管理,補種缺損苗木,及時進行管理養護,力爭達到“硬化”、“綠化”、“亮化”、“美化”。市房產局負責對小區物業管理整治工作進行相關業務指導。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2整治小街小巷。市城建局負責按照城建計劃要求,加大市政設施維修、建設力度,抓好正大酒店、八一小區、商西小區、三星小區、坤隆社區、花園社區、軍民社區等地段的巷路改造和建設工作,重點解決街巷路面破損、積水和影響市民出行問題,鋪設人行道路,補齊已丟失的污水井蓋,修補路面坑槽、馬路牙石,增加綠地覆蓋,清掏排水管道、污水井,并將巷路逐步向住宅小區內延伸。實現街巷路面完好,綠化設施管理養護到位,排水設施完善、通暢,無污水井蓋缺損,無馬路牙石歪斜。遼河油田負責對礦區內街巷路進行整治。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結束。
3整治城區內亮化盲區。市城建局負責解決城區內有路無燈、有燈不亮問題,對城區內街路照明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對未設置照明設施的街路按照建設計劃盡快安裝照明設施,實現街路照明設施完備,亮燈率達到95%以上。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結束。
4整治城鄉結合部及鐵路沿線城市段。各縣區政府、遼河油田負責對轄區內的城鄉結合部及鐵路沿線環境進行整治,清運垃圾殘土,撿拾白色垃圾,清理小招貼及非法噴涂廣告,整治污水渠、臭水溝,拆除違章建筑,規范廣告牌匾,使城鄉結合部及鐵路沿線城市段達到無垃圾殘土、無“白色污染”、無污水溢流、無違章建筑,廣告、牌匾設置得當,完好整潔。同時,要建立城鄉結合部及鐵路沿線城市段長效管理機制。市城建局負責對城鄉結合部及鐵路沿線城市段垃圾清運、清掃保潔工作進行監督指導,強化市政、綠化等設施管理養護,并納入專業化管理。市交警部門負責施劃城鄉結合部、鐵路沿線城市段的交通標志,在交通路口、鐵道路口增設警告標識,設立安全隔離桿,實現交通標志設置得當、整潔完好,安全措施到位。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5整治村容鎮貌。各縣區政府、遼河油田負責對轄區內村容鎮貌進行整治,拆除私搭亂建,整治占道經營,清除垃圾殘土,清掏排水溝渠,圈養家禽家畜,實行柴草堆、糞肥堆、物料堆、廁所四進院,拆除殘墻斷壁,補種花草樹木,增設綠地,并對街路兩側破舊建筑立面進行修復、粉飾,清理規范廣告牌匾。市交通局負責整治高速公路沿線,清除高速公路兩側的亂堆亂放、亂設亂立現象,規范廣告牌匾。通過整治,實現縣、鄉鎮主要街路及高速公路兩側無違章建筑、無違章占道、無垃圾殘土、無污水、無殘墻斷壁、無柴草堆、糞肥堆和物料堆、無散養家禽、無殘缺樹木,有礙觀瞻的建筑、廣告、牌匾得到有效整治。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6整治施工現場。市建委負責監督施工現場整治工作,設立安全隔離網,設置施工圍檔,對運送物料車輛進行洗刷并遮蓋苫布;加強職工食堂、宿舍、廁所環境衛生管理。實現施工現場管理規范,衛生設施、作業圍檔符合標準,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市房產局負責監督建設單位對拆遷工地進行整治,杜絕建筑材料違章占地,及時清運建筑殘土,實現無違章占地,拆遷、竣工后場平地凈,無殘土積存。市環保局負責對施工現場噪聲進行整治,規定具體施工時限,嚴禁夜間施工擾民。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7整治集貿市場。市工商局、遼河油田分別負責對轄區內的喬家、禮賢路、旌旗小區、九化、供應、于家等露天市場進行整治,重點解決露天市場擾民問題,安排專人管理,加強清掃保潔,取締占道經營,整治出頭市場,加強市場設施維護,實現露天市場有專人管理,設施整潔有序,無垃圾、污物積存,無污水溢流,無場外經營現象。市建委配合市工商局開展整治工作,重點對占道經營、場外經營現象進行取締。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8整治火車站、客運站、碼頭、商業街、公園等公共場所。盤錦火車站負責對車站廣場、站臺、候車室的環境衛生進行徹底清掃,清除鐵路線鐵軌、枕木之間的垃圾雜物。市交通局負責整治市客運站、市長途客運公司及盤錦港碼頭。遼河油田負責整治油田交通總站,重點整治客運站內外、碼頭環境衛生。各區政府負責對轄區內的商業街進行整治。市建委負責整治中興步行街、渤海路等商業街,杜絕亂扔、亂倒、亂吐現象,取締占道經營、店外堆放等違法行為。市城建局負責對公園、綠地、廣場等進行整治,加大保潔、管理養護力度,完善市政設施,合理設立公廁。整治工作于5月底前結束。
9加強城鄉植樹造林和綠化美化工作。市城建局負責落實城區義務植樹和綠化工作。各縣政府負責本轄區內村鎮綠化工作。遼河油田負責做好油田礦區內的綠化工作。上述責任單位要落實補栽枯死苗木,增加綠地覆蓋,加強管理養護,做到“凈化一片、綠化一片、美化一片”。整治工作于8月底前結束。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成立盤錦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陳斯來(副市長)
副組長 柏榮久(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志杰(遼河石油勘探局局長助理)、孫國林(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
成 員 張澤良(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于耀忠(市城建局副局長)、原所才(市交通局副局長)、王耀(市工商局副局長)、薛樹森(市環保局副局長)、蓋林(市房產局副局長)、王新(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巖(市財政局副局長)、孫海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楊宗占(市衛生局副局長、市愛衛會辦公室主任)、彭學春(市城建監察總隊副總隊長)、王興偉(市委宣傳部副部長)、裴曉敏(市精神文明辦主任)、王文化(遼河石油勘探局公用事業管理部副主任)、李學成(盤錦火車站站長)、老顏武(盤山縣政府副縣長)、孫世彥(大洼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付艷華(雙臺子區政府副區長)、李佰成(興隆臺區政府副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建委,負責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孫國林(兼),副主任張澤良、彭學春。
整治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隨即撤銷。
三、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05年4月20至4月30日)。市、縣區政府召開動員會議,各單位結合任務摸底調查,制定工作方案上報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第二階段:整治實施階段(5月1日至5月31日)。各單位按照整治活動要求,結合各自任務,整治城鄉環境面貌。5月25日至5月29日為集中整治階段,由市建委負責,市城建監察總隊牽頭,組織公安、工商、環保、房產、勞動、交警、城建、環衛等部門對占道經營、亂堆亂放、私設亂立、馬路市場、出頭市場、占道待工、垃圾殘土、交通秩序等影響市容環境問題進行集中整治;5月30日、31日,由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治情況進行自檢,并督促整改。
第三階段:檢查考核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迎接省檢查組對我市專項整治活動檢查考核。
第四階段:鞏固提高階段(6月1日至8月20日)。各部門、各單位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第五階段:驗收階段(8月21日至12月31日)。由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對整治情況進行驗收。9月,省政府對我市綜合整治工作進行集中檢查;10月1日至年底,省檢查組對我市進行暗訪。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今年是省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年、省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考核年,也是我市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關鍵之年,開展好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是建設現代文明城市,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需要,更是我市構建和諧盤錦和城鎮“綠葉杯”競賽評比取得優異成績的重要保證。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大意義,納入重要日程,認真研究,精心部署,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組織實施的工作格局,以積極的態度、高漲的熱情投入到工作之中,下大力氣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縣、區政府,遼河油田,各職能部門,各街道、社區要認真組織、廣泛參與,按照方案要求,做到任務明確,措施具體,并采取目標責任制的方法,把整治任務細化分解,做到人員落實,工作落實,責任落實。
(三)密切配合,加強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形成齊抓共管,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執法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城市環境進行全面規范管理,并通過聯合執法,形成執法合力,確保整治效果。
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次活動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定期召開工作協調會,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并向社會公布城市環境綜合整治監督舉報電話(2827407),接受監督。
(四)大造輿論,搞好宣傳。各縣區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要以本次活動為載體,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形式,積極宣傳這次活動的重要意義、任務和要求,進一步號召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導向作用,推動本次活動的順利進行。
(五)明確目標,鞏固成果。要通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活動的開展,使我市的城市建設得到加強,市容市貌明顯改善,城市環境質量進一步提高,爭取在2005年度城鎮“綠葉杯”競賽活動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按照重在治本,重在管理,重在經常的原則,建立長效管理機制,不斷加強日常管理,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步入規范化、制度化、經常化軌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