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6〕36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6-08-01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6〕36號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各區、縣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深化區縣管理體制改革,切實發揮區縣在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主導和主力作用,已被市委、市政府確立為我市在新階段實現轉型發展的“一號課題”。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區縣體制改革激發區縣活力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必要性
我市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自2010年運行以來,有效地調動了區縣政府發展經濟、增加財政收入的積極性,全市財政收入規模持續擴大,各級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能力不斷增強。為進一步理順市、區縣財政分配關系,做到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有必要對我市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進行改革和完善。
二、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事權與財權相匹配,進一步規范市以下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建立區縣財政收入穩定增長機制,促進區縣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調動區縣政府發展經濟、組織增加財政收入的積極性,促進區縣在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中發揮基礎性支撐作用,增強區縣內生發展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二)基本原則
1.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建立區縣財政收入的穩定增長機制,鼓勵區縣政府加快發展經濟,重視財力增長,促進全市財政收入整體規模不斷擴大。
2.兼顧各方利益,適當下移財力。在確保市政府宏觀調控能力的前提下,將市級財力適當向區縣傾斜,并保障在各區縣之間的相對均衡、合理分配,推進區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加速發展。
3.簡化程序,運行安全。從技術層面簡化操作程序,規范業務流程,減少人為因素,規避道德風險,確保財政管理體制安全有效運行。
三、深化市對區縣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
1.根據簡政放權工作要求,對事權已下放到區縣的,相應財權也予以下放。由市本級管理的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校下放到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管理后,其經費以2016年度預算數為基數,下撥至兩區。同時取消兩區教育費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向市財政上解部分(教育費附加收入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剔除省集中10%部分后,分別上解30%和10%)。
2.取消各區縣征收契稅、耕地占用稅手續費上解(契稅上解比例為2.1%,耕地占用稅上解比例為1.5%)。
3.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下劃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征收。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收入管理體制由現行的市財政統一征收調整為由兩區自行征收,繳入區級國庫,年末按照財權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確定市與兩區分成比例。
4.加大市對區縣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對完成市政府重點工作較好的區縣,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加大對區縣的補助力度,進一步促進區縣經濟發展。
5.大洼區現行財政體制不變。大洼撤縣設區后,財政體制按原體制執行,五年不變。
6.根據國家財稅體制改革特別是營改增和消費稅改革的有關情況,結合省完善市以下財政管理體制政策,在年底前進一步完善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稅收總額市、區分成政策。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