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11〕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城區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權限的決定(廢止)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11-08-25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11〕23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下放城區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權限的決定(廢止)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濱沿海經濟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增強城區管理經濟的能力,激發城區經濟發展活力,真正使城區政府形成有職、有權、有責,責權利相統一的發展格局,促進城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依據遼寧省城區經濟工作領導小組《關于確保上半年完成向城區放權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城區建設項目實際,現就下放城區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權限作出如下決定:
一、下放規劃審批權,吸納城區政府參與規劃編制工作
下放部分規劃審批管理權。在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設立規劃管理分局,實行市、區雙重管理,享受部分市級規劃管理權限,負責日常規劃管理工作。授權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組織編制轄區內分區規劃和控制性規劃,經市政府批準后,負責具體項目的審批;授權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政府組織編制轄區內工業園區專項規劃和具體建設項目的審批。凡由市規委會審批和授權區政府、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審批的規劃用地項目,一律由區規劃管理分局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全市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的前提下,逐步建立由市發改委牽頭,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參與的全市經濟發展,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三規”融合機制,吸納雙臺子區政府、興隆臺區政府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修訂,參與城區發展建設各項基礎設施配套規劃的編制。賦予雙臺子區和興隆臺區政府初始建議權和預審權。
二、下放部分土地審批和管理權
在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設立國土資源管理分局,實行市、區雙重管理,享受部分市級國土資源管理權限,負責轄區內日常土地面積增減掛鉤、土地儲備、征收、拆遷管理等工作;負責土地出讓底價的初審、參與土地拆遷成本的審核,報市政府土地出讓領導小組審定。市政府成立吸納區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的地價審定領導小組,確定土地出讓地價。工業項目的土地出讓金直接進入區財政,需上解市財政有關費用由區財政上解。經雙臺子區政府確認的雙臺子區舊城區改造項目(2011年7月至2014年9月)和雙臺子區遼河新城7.64平方公里的起步區建設項目的土地出讓金和基礎設施配套費授權區政府收取,按規定上解市里部分,區財政及時上解。雙臺子區遼河新城7.64平方公里、工業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和興隆臺工業園區內的基礎設施(市級規劃路除外),由區政府自行配套。市縣兩級政府向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下放全部土地管理權限,具體權限參照遼濱沿海經濟區執行,確需市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審批(審核)的項目,加蓋市政府(市國土資源局)公章備案。
三、下放對外資項目的審批核準權
賦予雙臺子區、興隆臺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對外商投資項目市級審批和核準權限,須報市外經貿局備案。對于外商投資企業限制類及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特定的產業政策、宏觀實行控制的申辦企業由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行文,由市外經貿部門負責向上級部門申辦。
四、下放部分環保審批權和管理權
賦予雙臺子區、興隆臺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對進入轄區內企業的排污許可證發放;企業排污總量核審;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保審批(10萬平方米以下);餐飲服務娛樂項目的新、改擴建環保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許可;夜間施工作業許可;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等。
五、下放部分綜合行政執法和審批管理權
授權區政府、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行使民建規劃、市容環境衛生、園林綠化、市政、房產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公安交通、環境保護、工商、殯葬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同時負責本轄區內“門前四包”責任制的簽訂與落實工作;負責戶外廣告設施管理、商家店牌、立面裝修及臨時性占道市場的監察和審核備案工作。
六、下放招投標監管權
賦予雙臺子區、興隆臺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在轄區內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管權。凡入駐區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轄區內的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由建設單位按法律規定自行組織進行,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負責招投標過程的監管(市級以上政府建設工程項目及跨縣區實施的建設項目除外)。
七、下放建設項目的消防、抗震、墻改、安全、建筑市場監察、工程合同備案、施工許可審批權
賦予雙臺子區、興隆臺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各項建設項目的消防、抗震、墻改的審核、驗收和備案;賦予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筑市場監察、安全監督、工程合同備案、施工許可的審批發放(施工許可證須在取得市財政部門出具的完費證明方可發放)。取消建設項目中,中介機構實行的建設工程履約擔保事項。
八、下放審批管理權限的時間和機構編制
下放審批和管理權限的交接工作在市委編辦、人社局的組織協調下進行,確保在6月底前完成。要嚴肅人事編制紀律,嚴格執行人事編制規定,權力下放后,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相關機構、編制的設置,由市委編辦會同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確定。
九、下放審批管理權的相關要求
要嚴格依法依規審批和管理,提高辦事效率。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在市政府相關部門的部分審批和管理職能下放后,要認真搞好對接,精心研究和制定審批和管理辦法,嚴格依法依規辦事,簡化辦事程序,提高辦事效率。市直各下放職能權限的部門,要認真搞好交接,組織專門培訓,做好業務指導。同時要做好經常性的監督和檢查。審批和管理權限下放工作區政府和遼河口生態經濟區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實行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軟環境。
附件:下放城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權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下放城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建設項目審批管理權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 高 科(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發改委主任)、徐吉生(副市長)
成 員 孫國林(市政府副秘書長)、辛榮嘯(市發改委副主任)、邢越(市委編辦主任)、王慶良(市人社局局長)、齊作忱(市服務業委主任)、王巖(市財政局局長)、蓋林(市住建委主任)、林秀海(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張志煥
(市規劃局局長)、李之棟(市綜合執法局局長)、魯曉明(市消防局局長)、(雙臺子區區長)、劉世杰(興隆臺區區長)、楊昕(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辦公室主任孫國林(兼),副主任辛榮嘯(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