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主題分類: | 市政府文件 | |
發文機關: | 盤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標 題: | 盤政發〔2004〕7號 關于兌現2003年鄉鎮企業目標管理責任狀的決定 | ||
發文字號: | 發布日期: | 2008-09-02 | |
主 題 詞: |
盤政發〔2004〕7號 關于兌現2003年鄉鎮企業目標管理責任狀的決定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
2003年,市政府與各縣(區)政府及石山種畜場簽訂了發展鄉鎮企業目標管理責任狀。經考核驗收,各簽狀單位均完成了責任狀規定的各項指標。根據《盤錦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鄉鎮企業發展的決定》,市政府決定兌現責任狀,為各簽狀單位頒發獎金,獎勵盤山縣、大洼縣、興隆臺區、雙臺子區各5萬元,石山種畜場2萬元。
盤錦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