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省《整改方案》秸稈露天焚燒整治任務整改結果公示
一、整改任務
秋冬季和春耕前秸稈露天焚燒時有發生,2020年4月全省秸稈焚燒火點數高達1900余個,導致全省PM2.5濃度同比上升10微克/立方米。督察進駐期間撫順市新撫區因秸稈焚燒發生森林火災,過火面積260畝,受損林地面積220畝。
二、整改目標
有效減少秸稈露天焚燒
三、整改措施
(一)開展秸稈“五化利用”,切實提高秸稈綜合利用水平;建立秸稈離田、控茬及禁燒鎮街管控獎懲機制,對上年度完成秸稈控茬、離田及禁燒任務的鎮街,按照實際面積給予每畝10元標準獎勵資金;對未按要求完成的鎮街的獎補資金予以扣減。(督導和驗收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二)嚴格落實三級網格值守制度,壓緊壓實秸稈禁燒工作責任,及時發現和查處秸稈露天焚燒行為。對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部位進行不間斷巡查,確保秸稈禁燒工作“空間覆蓋無空白,職責落實無盲點,監督管理無縫隙”。(督導和驗收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三)加大秸稈焚燒科技管控力度,建設盤錦市秸稈焚燒智能監控項目,在盤山縣、大洼區新增秸稈禁燒視頻監控攝像頭7個,及時查處秸稈露天焚燒違法行為。依據《盤錦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獎懲暫行規定》,對發現火點的屬地政府,實施每個火點扣繳生態補償金50萬元。(督導和驗收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開展以綜合利用與秸稈露天焚燒管控為重點包片督查,對秸稈離田不到位、收儲不及時、露天焚燒管控不力的縣(區)、鎮(街道)、村(社區)加大督查力度,繼續發揮公安、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等部門聯動作用,對秸稈控茬、離田及禁燒工作進行督導。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秸稈露天焚燒管控及綜合利用責任。(督導和驗收單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辦)
(五)各縣區廣泛開展秸稈禁燒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支持和參與秸稈禁燒工作,切實將管控政策宣貫到田間地頭,營造禁燒輿論氛圍。(督導和驗收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盤錦市印發《水稻秸稈還田離田工作指導意見》,各相關部門齊抓共管、整體聯動,深入田間地頭現場指導,利用無人機巡查督導秸稈還田離田工作,做到人防與技防、空中與地面相結合。全市秸稈產生面積177.41萬畝,全部完成還田離田任務,其中還田111.72萬畝,離田65.69萬畝,共利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示范縣項目補助資金1309萬元,自籌資金約3000萬元。同時嚴格落實秸稈禁燒四級網格值守制度,確保露天焚燒及時發現和查處。
以上整改情況向社會公示,如有異議,請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郵寄的以郵戳為準,直接送達的以送達日期為準。
公示時間:2022年06月30日至2022年07月07日
受理部門: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電話:024-62788397
郵寄地址:沈陽市渾南區雙園路30號
盤錦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