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發布者應注意哪些事項 市場監管部門給出溫馨提示
前不久,某美容機構在新媒體上發布違規廣告,被群眾舉報后,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并對廣告發布者給予經濟處罰。這起違規發布廣告行為,對廣告發布者是一個警示。
發布廣告,塑造和推廣品牌形象、拉動銷售,無疑是一個很好的渠道和措施,已被商家所認可。但做廣告有規范,更有法規,廣告發布者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日前,記者采訪了盤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
國家早已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廣告發布有許多具體的規定。各級廣告監管部門對發布廣告持續進行監管,進行指導和規范,并查處了個別發布者不規范等行為。近期,我市為規范廣告活動,維護廣告市場秩序,加強行業自律,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助推我市廣告業與城市發展良性互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對廣告發布合規通用事宜給出了具體提示。
專業人員對廣告發布者應注意的事項,給予了提示。
在發布的廣告內容方面,有四點具體規定和要求:
一是堅持基本原則: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讓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二是涉及行政許可要求:廣告內容涉及的事項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
三是涉及導向和監管要求: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1.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國歌、國徽,軍旗、軍歌、軍徽;2.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3.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4.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5.妨礙社會安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6.危害人身、財產安全,泄露個人隱私;7.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8.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9.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的內容;10.妨礙環境、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四是涉及特殊類別的廣告要求:特殊類別的廣告,如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煙草、酒類,教育、培訓,房地產、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和服務等,還應注意《廣告法》中專屬的禁止性規定。
在廣告發布形式方面,也有具體的要求: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大眾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發布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在廣告基本行為規范方面,有四點要求:
一是設立廣告業務機構: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出版單位從事廣告發布業務的,應當設有專門從事廣告業務的機構,配備必要的人員,具有與發布廣告相適應的場所、設備。
二是維護公平競爭:1.廣告不得貶低其他生產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生產、銷售的產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以及禁止發布廣告的商品或者服務,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廣告;3.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之間在廣告活動中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4.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公布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制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四是履行保護未成年人義務:1.廣告不得損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身心健康;2.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3.不得利用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4.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生和幼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但公益廣告除外;5.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大眾傳播媒介上不得發布醫療、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酒類、美容廣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網絡游戲廣告;6.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1)勸誘其要求家長購買廣告商品或者服務;(2)可能引發其模仿不安全行為。